永仁县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财务内部监督制度 为了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医院财务体系得以有效运行,以确保医院资产完整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制定财务内部监督检査制度。
一、组织健全 设立财务监督检査小组,组长:副院长,成员:门诊和住院负责人, 药房管理人员,在人员变动时顺延。检査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医院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督导措施,改进和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二、实施细则 1.财务预算监督检査 医院财务是否按制度编制财务预算,一切收入、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务预算是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是否科学合理。检査预算的执行情况,是否按已编制的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做出科学、客观分析并采取了改进措施。
2.财务收入监督检査 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是否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 一管理,是否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门诊收款员、出纳员是否按规定的收款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有无不按规定办理的现象。收费人员是否将所收的款项按财务规定时间缴存银行。出纳员是否按时将发生的收入及时入账。
票据管理员是否按规定管理收入票据,是否按要求发放、登记,跟踪收款票据使用的整个环节,是否存在票据遗失等现象;
检査票据管理员是否进行认真审核门诊、住院收费单据、所附凭证是否完整及退费审批情况。
预收金明细帐登记情况,是否及时准确的将发生的预收金收支入帐,月末是否将预收 明细账余额并与总帐金额核对。
3.货币资金支付监督检査 检査货币资金支付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各项货币资金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是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与手章是否按内控要求由专人分别保管。不定期检査库存现金的帐实相符情况,抽査银行对帐单、银行日记帐、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货币资金支出是否取得合理合法的原始票据,支出是否及时准确下帐。
4.药品、库存物资控制监督检査 药品、库存物资的采购是否遵照国家相关规定,验收入库手续是否齐全;
出库单是否 填写详实、出库手续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出入库手续、是否及时记账、及时按财务要求上报月末报表;
出入库单据汇总金额是否与月末汇总表、账簿一致。是否按时与财务科总帐进行核对,对帐情况如何,对于不相符的帐目是否按财务制度进行调整处理。物资管理部门是否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出实物与帐簿不符的情况是否査明原因,并采 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物资损坏、长期积压而未采取处理措施的现象。对药品、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程序是否完备。
5.固定资产监督检査 固定资产的购置、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有偿转让等环节的会计核 算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大修理替换下来的材料 零部件是否存在越权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情况。固定资产明细会计是否定期与财务对帐,对帐情况如何,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是否完整、 规范,档案与实物是否相符。闲置的固定资产是否已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封存管理,并定期进行养护。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进行技术鉴定,是否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进行财务处理。盘亏的固定资产是否査明原因并进行盘亏责任认定以及是否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和医院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债权和债务监督检査 债权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定期进行债权清理及债权帐龄分析。应收医疗款中病人欠费是否有领导批示。债务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是否进行及时清偿清理。
三、经济责任追究制度 1.财务工作纳入年度个人履职考核和绩效考核,对不按规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限期改正。
2.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4.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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