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督察方案 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县整改“1+6”行动方案》、《**县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真走实看找问题、上下联动抓整改、全民行动靓家园”为主题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全镇行动,全员下沉。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带领班子成员和全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广泛动员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紧盯河流沟渠、集镇村庄、工矿企业、学校医院、农田林网、农牧设施、车站广场、旅游景区、城乡道路、建筑工地、村内死角等重点区域,集中时间、人力和精力,拉网式排查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二)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汇总排查出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村(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排查问题不留死角、整改问题全面到位。
(三)现场督办,严禁作假。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复核检查,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督促问题村(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坚决杜绝工作作假和数字造假,确保情况反映、汇报材料、数据统计真实可靠。
(四)落实不力,严肃追责。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的村和单位,依照党政纪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治问题双管齐下,通过“十一走行动”发现问题、“四治措施”落实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发现和整治全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一)“十一走行动”发现问题
全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精心设计“走”的路线,合理搭配工作力量,带领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河流渠道走两岸、集镇村庄走外圈、工矿企业走周边、学校医院走四边、农田林网走地坎、农牧设施走四旁、车站(广场)市场走外环、城乡道路走路肩、旅游景区走沟沿、建筑工地走现场、村内卫生走死角”的“十一走行动”,彻底查清各行业、各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1.河流渠道走两岸。重点查找河流渠道内外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违规采石采砂及破坏河床渠系、污染水体等问题。
2.集镇村庄走外圈。重点查找在集镇、村庄周边倾倒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直排废水、集镇污水,乱堆人畜粪便、秸秆柴草,焚烧垃圾,以及黑臭水体外流等问题。
3.工矿企业走周边。重点查找在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围地带修建旱厕、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废水、堆放杂物和其它工业废弃物料等问题。
4.学校医院走四边。重点查找学校周边影响教学工作的噪声、粉尘、空气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周边乱堆乱倒医疗废物、各类垃圾等污染问题。
5.农田林网走地坎。重点查找田间地头农用废旧地膜、棚膜、塑料袋残留等“白色污染”情况,堆积焚烧秸秆、枯枝、荒草和腐烂变质尾菜等污染问题。
6.农牧设施走边缘。重点查找大棚、养殖场、养殖小区周边随意堆放废弃农资、农药兽药包装、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以及生产污水、恶臭气体对环境产生污染等问题。
7.车站(广场)市场走外环。重点查找乱抛垃圾杂物、乱倒污水泔水,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问题。
8.城乡道路走路肩。重点查找城乡主干道路、村组道路和铁路沿线随意抛洒物料、倾倒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标示标牌、广告牌匾损坏破烂等问题。
9.旅游景区走沟沿。重点查找圆通寺、北极宫、227线沿线景点周边水体、水域、植被遭受污染、破坏,在景点周边和沟沿随意抛弃、倾倒、焚烧垃圾以及野炊、乱搭乱建等问题。
10.建筑工地走现场。重点查看建筑工地、集镇集中供暖站落实洒水、围挡、遮盖、道路硬化等抑尘防尘措施情况,工地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冲洗,施工现场裸露区域和堆料场不进行遮盖及施工中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等问题。
11.村内卫生走死角。重点查看村内大街小巷、背街巷道、废弃老宅、居民院落垃圾乱倒、“三堆”(柴木草堆、砖石料堆、土粪渣堆)横行、污水乱泼等问题。
(二)“四治措施”落实整改
坚持标本兼治、先治标后治本,紧紧围绕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主体,靠实工作责任,力求各类问题整治不留盲区、无一遗漏,全部整改到位。
1.内圈问题主动整治。对集镇、村庄、居民院落、单位内的环境污染问题,各村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进行查找,研究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明确整改目标,严格整改时限,有力有效抓好整改落实。
2.外围问题属地整治。对“十一走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由镇政府列出整改清单,按属地原则及时移交相关村、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责任主体,督促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建立定期督查和“回头看”制度,防止整改图形式、走过场,避免问题反弹。
3.主责单位担责整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村、各机关单位对自身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承担主体责任,逐项分解任务,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多个村或单位整改的问题,要确定牵头村(单位)及配合村(单位),明确各自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治的工作合力。
4.责任领导监督整治。由党政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负责,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跟踪落实到底,坚决做到“三不留”(发现问题不留死角、揭短亮丑不留情面、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环境不改变不放过)。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年2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现问题阶段(2017年2月20日前)。召开全镇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启动开展“十走行动”,全面发现和梳理汇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5日前)。对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整改,确保各乡镇、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4月中旬前)。由镇党委、镇政府组成专项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各单位发现和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情况,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镇党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此次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检查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落实、督促,并做好与市上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汇报对接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工作。与此同时,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