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0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发展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通知》X农〔2020〕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2020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发展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建设规模。2020年,建立2个以发展芡实、莲藕、瓜果等特色高效农产品为主连片种植规模达10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
建立3个以发展瓜蒌、白芷、芍药、石斛、杭白菊、金丝黄菊、金菊、金银花、藏红花、油用牡丹等特中草药为主连片种植规模达2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基地要有标识牌,以(除草、打药、施肥等)机械、仓储、晒场、育苗设施、围栏、道路、水利等相关设施为主的建设内容。基地建设要以提高建设标准、农产品品质为导向,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建设内容自主选择,但建设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 全县创建5个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完成验收后给予每个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20万元一次性补助,2019年已享受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补助的经营主体,今年不再补助。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乡镇按照确定的实施内容,组织本辖区经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进行公示,原则上每个乡镇报一个建设基地。
(二)项目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家组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审核确定具体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对建设地点、实施规模、建设内容和承担主体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确定。
(三)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针对生产环节,从严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出的农产品绿色生态安全。
(四)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机、农技和农业股等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落实管理措施,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指导监督,确保项目规范操作和落实到位,办公室设在农业股。
(二)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乡镇加大对项目实施成效的宣传力度,交流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良好氛围。
申报项目主体以乡镇为单位统一上报,申报时申报文本、XX县2020年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基地统计表、公示材料及照片连同电子档一并报农业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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