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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时间:2022-03-15 08:52:3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它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质量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3篇

【篇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操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建设工程是指列入公司年度维简、大修、安全生产费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大修理、维修工程及矿建、土建、安装等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如下程序进行管理:

工程立项→项目计划→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开工审批→中间验收→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技术档案归档。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各项工程由矿长根据项目性质指定的分管领导负责,项目变更调整必须经矿长批准。

2、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由计划科按照矿长或分管矿领导的意见和要求,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符合招投标条件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审核项目的预决算;工程实施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方案)设计(或委托)、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资料管理、工程保修等管理工作。

3、工程实施部门职责划分:

(1)基建科:负责土建(修、改、扩建)和修缮等配套工程管理;

(2)后勤中心:负责本矿管网、锅炉改造和部分土建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

(3)电力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电力线路改造、大修、维修等安装工程管理;

(4)机电科:负责全矿范围内机械设备改造、大修、维修等安装工程管理;

(5)四大件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的主提升、主通风、主压风机房的设备改造、大修、维修等安装工程管理;

(6)自动化中心:负责全矿通讯线路、数字化信息系统工程的改造、维修等工程管理;

(7)生产科:负责井巷工程的管理;

(8)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抽采等工程管理;

(9)地测科:负责地质勘探测量工程管理;

(10)总工办:负责科研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管理;

(11)其它部门:负责计划内相应工程项目的管理。

5、工程监督部门:

由计划科、企管科、财务科、法顾室、审计科、纪委(监察科)、总工办、使用单位等部门组成,依据各单位业务,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并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施工图(方案)会审、招标管理、合同签订、施工监督、工程巡检、中间验收、“三算”审查、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计划科:负责工程立项管理、计划管理、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和审核预(决)算、开工审批、组织工程检查、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进度验收、竣工验收、工程总体协调并根据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招投标等工作:

(2)财务科:根据工程资金渠道,按批准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做好工程进度款拨付,以及相关财务工作;

(3)法顾室:负责施工方(包括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及监督合同履行,并做好工程保修费监督使用等工作;

(4)企管科、审计科、纪委(监察科):参与各项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实施的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

(5)总工办:组织工程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的审查,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收集、存档等工作;

(6)使用单位: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设计、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等工作。

第二章 工程立项

第五条 各类项目应严格执行“先立项审批、后组织实施”的管理程序。

第六条 根据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矿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各单位在每年9月底前必须做出下一年度的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计划科汇总,提交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 根据公司批复下达的年度计划,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积极进行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

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上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 根据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编制消防专篇,明确消防设施的配置、位置和数量。

第十条 未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由计划科汇总后提交矿长办公会,确定是否上报增补计划。

第十一条 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由总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公司有关处室进行审批,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计划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部门到计划科领取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和矿长签字批准后,作为立项依据,否则不得开工。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完成立项审批的项目,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由计划科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渠道科学安排,并经分管领导、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边计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项目和先施工后报计划的不规范行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

(2)单位工程完成方案审查结果和概算编制;

(3)大修、改造工程完成方案会审结果和预算编制。

第十五条 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计划科要按照项目性质、紧要程度、图纸(或方案)会审结果等情况,编制出完整的项目实施网络图,填写《工程月度计划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矿长签字批准后,纳入月度作业计划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所有项目,计划科必须保证到年底时全部执行到位,否则按照每项1000元对计划科进行考核。

第四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七条 根据《潞矿投字\[2006\]443号关于下发〈潞安集团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立项后的项目,凡达到招标条件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十八条 立项后10日内,计划科要将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次序,排出招标实施时间表。在时间安排上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及公司、矿有关规定,所有招标项目必须履行招标审批手续,没有履行审批手续项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招标,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

第二十条 列入招标计划的项目,计划科必须按《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填报《潞安集团公司招标项目申报表》,报集团公司招标办、专项业务招标机构批准,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发放招标邀请函、制定评审标准、准备各类开标资料。

招标文件必须经矿和公司相关监督部门会审通过后,方可向投标人发放。

第二十一条 开标会议由计划科和矿招标办组织,并按照规定邀请公司监督部门和专业对口部门参加,矿相关监督部门要参与招标过程监督,并对技术谈判、商务谈判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招标工作结束后,计划科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招标所有资料上报公司招标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 实施招标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严禁搞虚假招标、投标、串标,严禁将工程项目分拆招投标。

第二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要对所有参加竞标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一律不得参加竞标。

第二十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定不招标的,由计划科填写《不适宜招标申请表》,按照《潞矿投字\[2006\]444号关于下发〈潞安矿业集团不适宜招标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 不按招标程序办理而开始施工的项目,不予结算,监督部门要及时将违规行为向矿领导汇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第五章 合同审批

第二十六条 签订合同必须依公司下达的计划为依据。不得签订无计划或超计划合同。

第二十七条 订立合同时,已实施招标的,按中标通知书办理;不实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持不招标项目审批表或相关会议纪要方可办理。

第二十八条 法律顾问室要严格按照《**煤矿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 开工审批及施工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所有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前不得开工。

第三十条 所有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开工审批制度,无开工证书者一律不准开工。

1、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持批准后施工图(方案)、预算和签订的合同,办理开工证书。

开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办理程序为: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实施部门、计划科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矿长批准。

2、对计划内的紧急工程或工期要求极紧的项目,实行临时开工报告制度。即:施工图(或方案)已会审,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而预算编审未完成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填写临时开工报告,经工程实施部门、计划科审查,报分管领导、矿长批准后方可开工。但开工后5天内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工程预算,并按规定补办开工手续,否则,按无计划工程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管理职责和义务:

1、施工单位:

(1)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负责,进行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责任明确的内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图或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

(3)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工期组织施工,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网络计划或施工进度图,确保按时竣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施工图或施工方案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相矛盾的,应及时向工程实施部门、计划科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严格控制工程的所有建材、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进场的建材、构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具有相应规格、型号和批次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6)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建材及试块的取样和送检制度,按规定的数量、部位、种类、批次在工程责任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自检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要通知计划科、实施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签字;

(8)建立完善的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体系,编制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确保真实性、同步性、完整性。

2、工程实施部门:

(1)代表矿对所管辖的工程建设进行全面质量和进度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期;

(2)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或施工方案交底;

(3)负责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文件的办理及上报、批复等工作;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检查及初评;

(5)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

6)确保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验收、进场建材及试块取样送检的现场监督、工程技术资料等工作。

第七章 施工中间验收

第三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为确保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由工程实施部门和计划科组织,定期进行中间验收。

1、验收内容:各部门根据相应职责,对所有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逐一检查。

(1)工程管理方面:资金来源、合同签订、开工手续、施工图(方案)会审、施工准备(三通一平和人员、机械进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组织、考核、奖惩、培训等);

(2)工程质量方面: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材质、工艺、操作、成品工程质量、养护等)、工程观感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材料、构件、设备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

(3)工程进度方面:开竣工日期、施工组织及进度、实施网络计划或进度图表等;

(4)经济技术资料方面:工程预算、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大型土石方验收记录、砼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建材及试块实验报告、设备仪表调试记录等;

(5)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材料堆放、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措施)及实施执行情况,文明施工达标情况及考核。

第三十三条 每次中间验收结束后,要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现场下达《工程抽检问题五定表》,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后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第八章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第三十四条 严格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的管理;

1、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需设计单位认可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申请,所有变更一律执行“变更审批制度”,即: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内容编制变更预算,连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文件依次报项目实施部门、计划科和分管领导审批,经矿长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变更,施工单位要及时通知各监督部门。涉及到资金变化的变更,必须将变更资料及变更预算报计划科审核,经分管领导、经营矿长、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严格控制材料代用,确需代用必须填写《材料代用申请表》,注明材料名称、规格、结构部位、代用原因、代用数量等详细情况,有施工图的须设计部门批准,有施工方案的由基建科审批。对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材料变更,要附相应增减材料费的预算,经计划科审批,并经相关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以上程序签批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代用,一律不得纳入决算;

3、所有变更必须经分管领导和矿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章 竣工验收

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验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交付使用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艺设备、管线仪表安装,经试验检验达到设计和规定要求;

3、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要求等规定;

4、受监项目必须经公司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及以上标准;

5、生活设施的要做到通水、通电、通路;

6、所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技术标准规定的试验报告等;

7、具有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8、建(构)筑物内及其周围的废料、垃圾清理干净;

9、在建(构)筑物左下角设置永久性标志牌。

第三十六条 工程项目达到竣工标准时,由项目实施部门向计划科提交《工程项目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

1、计划科组织项目实施部门、监督部门及施工单位首先对工程图外部分或无施工图工程进行工程量的测量验收。验收结果要填写入工程量验收表,参加部门和人员签章。

2、在接到《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计划科要组织相关部门在10日内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须公司或上级相关部门参加的,要按照规定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维简工程要办理质量认证证书,所有验收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时,方可办理工程验收证书。

3、工程项目要做到随竣随验,竣工一项验收一项,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移交使用的及时性。

4、未尽事宜执行潞矿常煤企字[2007]101号《关于下发**煤矿工程项目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严格执行《**煤矿工程保修费管理办法》,由工程实施部门负责。

第十章 项目预(决)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所有项目必须实行预算、决算,没有批准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决算。由施工单位根据会审后的施工方案(或施工图),按照批准的施工设计,编制项目实施预算,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计划科审批。

第三十九条 列入公司计划的项目, 项目预算的编审要报集团公司投融资中心审批。预算要具有时效性和制约性,作为签订合同、施工及竣工决算的依据。

第四十条 决算的编审程序。决算标准执行公司相关文件。

1、由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竣工图或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材料代用、材差信息及市场调研的材料价格等,编制项目决算(后加和变更部分必须单独在决算中列项编制),决算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必须编制完成。

2、决算依次经工程项目实施部门审核、计划科审批,审计、纪委(监察)、法顾确认后,报分管领导、经营矿长、矿长批准,方可进账决算。维简工程对集团公司决算,按计划科对投融资中心、财务科对财务处执行。

第四十一条 工程项目预(决)算,编制深度及内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名称必须与计划、设计时的名称相一致,要有编制说明,以阐明执行定额、取费标准及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范围及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2、预(决)算必须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为计算单位编制,内容包括建筑部分和安装部分。不得人为地将单位工程中的土建、水、暖、电、卫、通、闭路各单项分割编制;

3、应编制材料找差明细表,以及材料用量及分析说明书,以正确确定定额含量与图纸实需数量差异,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造价;

4、预(决)算中各分部分项的编制顺序,应按照定额中规定的顺序进行编制,做到格式标准和规范,以便科学地确定工程项目各部位及分项的造价;

5、有施工图的,必须附有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表,图外工程必须有计划部门、工程实施部门、监督部门、施工单位验收签章后的工程量报表;

6、工程项目预算,应附会审后的施工图或施工方案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决算应附竣工图或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验收报表》、有关材料采购发票、材差信息等资料;

7、工程项目的预(决)必须按规定做到印章齐全,修改部位,修改人员要加盖签章。

第四十二条 工程项目决算,必须坚持“随竣随决”的原则。年中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办理决算手续;年底竣工验收的,属于设备修理的项目,在12月25日前办理决算手续;属于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次年元月15日前办理完决算手续。否则按迟决一天处罚100元的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推行预(决)算人员上岗证制度。

第四十四条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携带计划、开工、竣工、验收、合同、发票等相关手续,到矿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报经营矿长、矿长批复后,办理付款与质保金手续。

第十一章 技术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项建设工程必须按《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档案标准》的规定,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第四十六条 各项更新、改造、维修工程及设备购置,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程实施部门从项目开始就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同步性、完整性。

第四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按档案目录顺序,填写技术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并交给各自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管。未办理技术资料存档手续的项目,财务科不予付款。

第四十八条 存档的技术资料要准确完整,签章齐全,符合存档要求。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监督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凡有违反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完善。

【篇2】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 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 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篇3】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

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

化厂房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程序,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并为项目部考

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 实施办法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

算制。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部《建设

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

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第六条 根据管委会安排配合规划建设科管理的建设项

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 项 按照园区规划和管委会年度建设计划将建

设项目报发改局备案或立项审批。

(2)勘察设计 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机构派员现场勘

察,必要时要做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施工图设计。

1


(3)图纸审查 将设计方案报管委会对其合理性、可行性

进行审定,再报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其设计的合法性、安全

性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4)造价预算 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预算机构按照设计图

纸核出工程量清单并对工程的造价做出预算。

(5)造价审定 将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包括光盘)报财

政局评审。

(6)工程报建 附有关资料报建设局批准。

(7)工程招标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委托有资质

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做好投标企业的资

格审查,参与和配合代理公司抓好招投标工作全过程。

(8)签订合同 根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内容签订工程

合同。

(9)技术交底 由甲方会同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根据

施工场地的地质状况和设计情况为施工方做好施工过程中

的技术交底工作。

(10)施工放线 配合施工方按照设计的坐标点做好测量

放线工作。

(11)质量检测 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实行检验检测,对于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材、混凝土等要监督施工方对原材料和

配合比、强度等都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钢结构

要进行探伤试验,公路工程要进行弯沉试验,确保工程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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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督管理 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和工程的进

度实行全面管理。

(13)竣工验收 会同本工程的甲方、乙方、监理方、勘察

方、设计方对竣工的工程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方要组织

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14)工程决算及审计 做好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决算,并

报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15)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期内注意巡查,如果发现有

问题,要督促施工方按时保修。

第七条 公司项目部实施的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公司经理委托参与工程投标承揽建设工程和承接

管委会指定和发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

(2)组建施工队伍、完善施工制度。对项目经理、施工员、

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等落实好工作职责。

制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质量检验和目标管理

等制度。

(3)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到场后为甲方报告开工情况。

(4)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

实施工程建设。采取措施抓好调度,确保按质按期完工。

(5)工程竣工后及时报甲方组织验收。

(6)做好工程量核对,完善装订工程资料并进行工程决

算。



3



三、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工程一般所涉及材料的规

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使用材料要有生产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送检实验报

告等。

2、严格三检制度(自检互检、班组检查、专职人员检查)。

3、要建立施工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坚持送检制度。对工程要使用的沙石、水泥、钢材等

材料和配合比及混凝土试块要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送指定

的实验机构检测。

5、工程竣工后,要收集一套工程资料原件交 回公司归

档。资料内容如下:

中标通知书

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

工程承包合同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

材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工程隐蔽检验记录

工程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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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记录:蓄水试验记录、绝缘测试记录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图。

第九条 安全施工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构架,配备安全

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要用具。

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编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3、针对高危环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

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工)

要有上岗证及培训记录。

5、为高危作业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从工

程款中扣除,保险单原件交公司存档一份、备查。

6、对新入场人人员实行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育内容要造

册登记,安全交底人和接受人要签字备查。

7、制定安全检查与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环

境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高危作业环境,检查是否符合规

范要求。

8、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文明施工、

安全标识、施工用电、防火安全、工人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及

签名、现场业务往来函记录等。

9、重要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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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消防设施的设置(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及砂子等)

及消防通道的布置要规范,并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区域外围整洁;

2、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通道畅通、工完、

料尽、场地清;

3、安全防护及标识齐全;

4、成品保护到位;

5、管理制度化;

第十一条 工期进度管理

1、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编制工期目标和施工总体进度

计划,然后对总工期目标进行分解,编制网络进度计划图或

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

2、为了保证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施工中还要编制每月、

每周作业计划,实行大节点、细控制。层层目标分解,及时纠正

进度偏差,以日作业计划保证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保证月计

划,月计划保证总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为了保证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必要时在施工组织

上要采取增加作业班组、夜间加班等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进

度的实现。

第十二条 材料成本核算管理

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不管工程大小都要认真核算,

精心协调。材料购进前要考察市场行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

下精打细算,廉价快捷,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在工序安排

6

上要精心组织,有条不紊。杜绝拖工、窝工和铺张浪费现象

发生。

四、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验收交工,以

及签证结算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工程周、月及年

度施工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

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责。

3、制定安全技术生产措施,负责编制项目劳动力、材料、

机具设备、劳保用品、资金等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施工现场布置规划,包括供水、供电、加工场地、

库房和办公休息区域等协调工作,解决工地一切协调问题。

5、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技术解答。在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书面

技术交底,参加各工序的检验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分部分

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

6、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管委会或建设、设计、

监理、总分包等单位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积极配合完成监

理、质量监督和消防等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

7

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

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8、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工程

款项结算,以及作好现场原始签证记录,充分完成工程索赔

事宜

9、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完善、报

验和移交等工作。

10、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制作和报审,参与竣工

验收至合格,完善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

总结

第十四条 预算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生产施工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学习。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经营管理措施与相关台帐。

3、负责签定与施工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施工合同及材

料设备供应合同。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加工定做,对进场材

料数量、质量把关。

4、负责编制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款、设备物

资款及材料款的台帐与款项的结算表册。

5、负责同甲方办理因设计变更发生费用款项的确认手

续。负责编制工程预算、洽商变更及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资

料的收集、汇总。

8

6、负责向因甲方原因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费

用索赔数额商洽工作。

7、负责施工成本、人工成本控制与使用,制定措施降低

成本。

8、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的成本使用分析会与经济

状况分析会

9、负责项目部统计报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与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作为长驻工地代表,直接对项目部经理负责,

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

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监督

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3、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项目部经理安排好每

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

4、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

安全。

5、配合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对因设计或其它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

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6、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

9

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7、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

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8、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

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

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9、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技术员岗位职责

1、熟悉设计图纸,参加会审、设计交底,负责办理设计

变更洽商,编制施工方案。

2、 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编制纠

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负责试验工作审核确认,做好对试验工的交底工作,

负责检查施工现场计量、环保工作。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文明施工

检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5、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

6、协助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完成工程的报验、资料的汇

集等工作,。

7 .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分包单位的计

量管理业务,完成技术质量管理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

8.定期核查在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台账,做到账物相

10

符。

9.负责本单位的检测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和评审。

第十七条 测量员岗位职责:

1、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保证仪器准确无误。

2、熟悉施工图纸、标高、坐标、轴线数据,做好施工前的

准备工作。

3、严格遵循测量规范及操作规程,填写好测量工作表格,

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按照项目经理生产计划及进度安排,及时测量放线复

验。如有误差,及时核实纠正。

5、各类相关技术资料必须手续齐全,按照资料管理规范

进行整理、存档备查。

6、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与有关工种交叉作业时,对可

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应事先联系安排,确保施工放线的安全。

第十八条 采购员岗位职责

1、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大

公无私。

2、具有较强的市场信息观念,懂得行业特点,善于对外

经营,了解材料性能,务实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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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施工任务安排,会同有关人员编制月、季、年度

工程材料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确定材料供货单位,签订

采购合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政策和规定,熟悉材料品

种、规格、性能及用途,掌握材料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根据

工程需要和采购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5、坚持勤俭办企业,精打细算,工程材料的采购必须做

到优质、价廉、近距、便运,尽量降低材料成本,及时办理托

运,验收和财务结报手续。

6、采购工作必须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一

是供货方应为合格的供应商并经通过评审、领导确认的供货

单位,预防上当受骗;二是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

求。

7、深入现场掌握材料、设备、构配件用量和库存情况,

负责催货,严格把好材料、构配件质量关,确保符合质量要

求。

8、健全各项材料管理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

促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现场施工工程材料,必须做到工完,

料尽、场清。

9、定期组织材料清库盘点,发现变质、变形、过期等问

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组织整理及处理。

10、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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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保管员岗位职责

1、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

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

并及时向安全员反映。

3、收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验制”,即验数量、验质量、

验规格型号。

4、建立进出库材料台帐,认真办理进出库材料各种手续,

确认无误后及时登记。

5、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地存放各类

材料及构配件。

6、发料时,必须核对限额数量,严格按照预算员编制的

限额领料单发料,做到品种、型号、数量无差错,发料时手续

完备齐全,保存完好。

7、所在入库材料做到严格验收入库,认真执行验收规定,

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置,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对所管物资做到按不同材质、规格、品种、型号分别存放,帐、

物、卡三相符。

8、做好每季度库存物资的盘点,做好帐、册、单据等的

日清月结,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熟练掌握使用防火防盗设施和器材,保持本仓库区内

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做好仓库内设施器材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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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无丢失、无损坏、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到位。

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

独存放。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10、仓库内严禁明火及吸烟,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有

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立即锁门,不得

擅离职守。

11、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需领料人员

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

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12、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第二十条 资料员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的建造法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程序。

2、负责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做到认真、及时、齐全。

3、负责检查分包单位资料管理、收集工作,接受上级的

检查,并及时反应有关部门,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

4、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收集物资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

告及其相关的其它资料。

5、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不可提前预制,也不可滞

后补做。

6、管理指导试验员工作,做到试验报告及时收集、整理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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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验、上报工作

8、参与绘制工程竣工图。

9、工程竣工及时整理好竣工资料,并负责移交建设单位。

10、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

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2、参加本单位生产协调会,提出安全生产存在的有关问

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新施工方法

的鉴定验收工作。

3、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存在

的问题,提供有关部门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

现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严

重事故隐患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发生死亡、重伤、重大未遂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

部门进行汇报,并参加事故调研会,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开展安全评比、奖惩活动,组织推广交流,推动

安全工作。

6、负责与分包单位签定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承包责任

书。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宣传、治安、消防、保卫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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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8、负责有关治安、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9、负责工地扰民及民扰问题的处理,现场分包单位的入

场教育工作。

10、负责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检查现场安全操作、

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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