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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经典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14 00:21: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以开展重点污染源一企一档、环境监察稽查、行政处罚查处为载体,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十一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 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在县城安装2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屏,严格公路、建筑施工、商业噪声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推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逐步强化。编制了《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力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全县62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尤其对太岳山风电、沁河源生态农业、安居保障房等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共报批环评文件99 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6家,执行率100%,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环保专项整治。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9个,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4家,为重大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有效遏制了“两高一资”项目的过快增长,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坚持环保为民,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的正常运行,核发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12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个,关停小砖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11个,限期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征收排污费2654万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不断巩固,企业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有4个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对铝矾土开采、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受理办结信访举报4件,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2起,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推动环保工作向农村延伸,新建垃圾处理收集点260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 “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争取环保项目资金2200万元,启动沁河镇、李元镇2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80%的矿山企业编制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推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成绩斐然。全面深化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以“守望原生态、呵护沁河源”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实施创模“九大工程”,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于12月20号通过省政府验收,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命名省级示范村2 个。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评比,申报省级绿色企业4家、验收市级绿色学校2所,形成了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七、环保宣传教育声势空前。以创模为契机,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大宣教格局。举办了“6·5”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低碳出行活动,举办创模图片展、知识竞赛;《沁源时讯》和电视台开辟创模专题专栏,利用出租车、手机短信、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创模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牌100多个,编印创模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30000册、环保挂图1000份、发放环保袋10000个、制作环境文化墙5处;开展创模“十进”、环保志愿者等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大幅提高。

  八、环保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投资60余万元,更新执法装备、监测仪器、应急设备,环境监察能力达国家新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通过省级d级资格认证。实现省市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环境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引深环保为民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整顿,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环保”, 机关作风纪律、工作效能和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预防与惩戒腐败体系,实行“两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被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压力增加;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薄弱,生态保护系统 脆弱,环保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机关作风亟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实现更大发展。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2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3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

  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三大工程”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保宣传,严格环保执法,努力践行党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我股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队的精心指导以及局各股室的紧密配合支持下,结合股室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监察工作重点,以大气、水和噪声环境执法为工作主线,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监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在强化环境宣传的同时联合执法,严查环境噪声污染。对于社会生活扰民噪声问题,在大力宣传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理清了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的监管职责。“双考”期间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们采取了三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县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广告制作、娱乐场所等行业的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二是与辖区内涉及的单位签定了责任状。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

  二是在认真搞好环境宣传的同时,严查节假日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查重点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特别对造纸、水泥、化工、医药、食品、热电、机械加工等行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全面提升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行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重大案件主管领导亲自抓、一般案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作为污染治理的突破口,快速出击,严查快办。依法对3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进行了查处,结案3起,结案率100%罚款30000元。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投诉案件32件,其中大气污染案件19件,水污染案件4件,噪声污染案件9件。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开展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和矿区所在镇共出动各种执法车辆12台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1家。从检查的11家矿山企业的情况来看,执行环评的矿山企业11家,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矿山企业11家,其中有9家矿山企业共用一份环评,现在县政府正在针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重污染排放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在2011年、2012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巩固电镀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整治成效,扎实有效地对重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并涉及群众搬迁问题的海螺凤凰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相关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督促其按环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搬迁任务,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接受社会监督。经统计,自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32人次,检查企业79厂次。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调查活动。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关于对全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陕环法函[2013]11号)文件要求,我股室从4月11日至18日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县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涉及的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建材工业园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违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治。

  五是开展非煤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企业调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调查企业23户,其中采石场16户、破石厂4户、石粉加工厂3户。

  六是开展沿渭涉水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涉及造纸、化工等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

  七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汽车维修4s店)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由于我县没有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和汽车维修4s店,此次检查重点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上。涉及企业包括进行固废申报中所有产生危废的企业10户和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园林环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管理的通知》(宝市卫医发[2012]618号)附件1中的医院14家。

  八是开展秸秆禁烧活动。进入“三夏”时期,明确了各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巡查组全天候巡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九是开展“两考”期间噪声巡查活动。在高考期和中考期内,环境监察人员将对全县噪声源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全天候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和扰民事件依法查处。

  十是对23户“十五小”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取缔。从7月17日开始,利用8天时间,采取吊销证照、切断电源和用水管路、拆除设备等办法,依法对7户“小电镀”、4户“小皂素”、1户木炭窑和11户塑料颗粒加工企业进行了关闭取缔,共捣毁电镀槽28个、电镀变频器和整流器28台(套)、皂素水解池12个、塑料颗粒造粒机13台、清洗池13座、捞料机13台、木炭窑5座,拆除电盘32个、电线200余米,水管及管路120余米,水表10个,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我股室将继续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环保会议以及环境监察会议精神为统领,抓重点,解难点,有序推进环境监察各项工作;以打造一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环境监察铁军为目标,不断推进环境监察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着眼点,不断强化环境执法,重点从环保专项行动、污染物减排、环境应急、隐患排查、噪声监管、秸杆禁烧、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入手;以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为主线,不断强化排污收费和重点污染源监管措施;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切实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辐射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能力;以开展重点污染源一企一档、环境监察稽查、行政处罚查处为载体,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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