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进口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批准进口施工设备时,要指派专业人员参加技术谈判、合同签订、中检、提运、验收、索赔、安装、试运等项工作。购置的进口设备应有维修资料和必要的随机配件和工具等。
二、进口设备到货后,必须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主机、附属设备、备品配件、随机仪器、工具、设备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都要严格登记入帐,图纸和技术资料存档保管。发现有损坏或缺陷、缺少时,应列出明细,进行索赔。
三、进口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应翻译成中文,由领导和机电总工程师组织该设备的技术讲座、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该设备技术性能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的要素。
四、进口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按说明书要求进行试运转,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进口设备暂时不使用,主机、辅机和所有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进口设备禁拆套使用。经上级批准拆用部件,必须限期恢复。
六、使用进口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使用中磨损的零部件,及时申报购置计划,以便向外国订货,不许超负荷运行,不许只管使用不管维修拼设备行为。
动力设备与特种设备(包括大、精、稀设备)管理制度 一、动力变压器设备管理:
1、新购置变压器必须选用能耗低的节能型变压器。煤矿井下用的变压器,必须是矿用节能型变压器。
2、现有老型变压器正在运行的要把负荷控制在经济运行区,使用年限很长的要做规划,逐步淘汰进行更新。
3、变压器应保持电气绝缘性能良好,运行变压器要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停用的变压器要进行维修,进行电气试验合格后入库保管。
4、停用变压器重新使用时,要按规定项目进行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 5、压器在运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碰坏瓷瓶、油箱、散热器,装卸时不要将外表油漆损坏。
二、 柴油机发电机组管理:
1、施工现场未接通电源以前,在做施工准备时,用柴油发电机组做临时电源,使用时要有专人开机和维护,并持证上岗。
2、柴油发电机组不用时,必须进行解体检修,达到完好设备标准,入库保管,确保下次安装使用时运转正常。
三、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煤矿井下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购置新设备必须有防爆标志,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及合格证,禁止采购三无产品及淘汰产品。
2、防爆电气设备下井使用,必须经防爆电气小组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入井许可证,方准入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专门的防爆设备检修组进行检修,严格按防爆电气设备规程要求进行检修、检测试验,由防爆检验员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保管。
4、 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最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爆,停止 使用,及时更换,将失爆设备上井检修。
四、 锅炉和压力容器管理:
1、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负责锅炉和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负责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工作。
2、锅炉和压力容器应购置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必须有质量证书和安装说明书等图纸技术资料。
3、安装使用锅炉和压力容器,应向劳动部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安装。
4、安装锅炉,应由劳动部门审查批准的锅炉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其他单位一律不许安装。
5、锅炉安装质量应进行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6、锅炉、压力容器设备每年按规定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部门进行年检,没有进行年检合格的不许继续使用。
五、 起吊设备管理:
1、起吊设备一律采取专机专人承包制,包使用、包维修保养,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准操作起吊设备。
2、起吊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靠,设备各零部件无缺损松动方可使用。
3、起吊设备应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4、 起吊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六、 大、精、稀设备管理:
1、大、精、稀设备采取专机专人承包制,包使用、包维修、包保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精通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懂”、“四会”。
3、大、精、稀设备,必须做到精心使用和保养,对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4、大、精、稀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做好记录,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5、大、精、稀设备特别要加强润滑管理,建立润滑卡片,进行油质状态监测换油,做好换油记录。
设备选型购置(自制)制度 为避免各单位重复购置设备,加强公司的设备管理和调剂能力,从2004年6月1日起对所有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购置。
一、 凡购置设备金额超过2万元的设备(含车辆)均需报公司机电处审批,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大型施工设备需报公司分管机电的领导批准。
二、 各单位需要增置施工(生产)设备时,应根据所需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由分管机电的副处长(副厂长)主持会议,对设备使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以及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论证,确保选用设备具备实用性、标准性,防止购置三无产品及淘汰产品。
三、 做好对供方的评价,大型施工设备供方须经机电处审批后方可成为合格供方,必要时采取招标采购。
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参加验收设备主机、辅机和备品、备件及资料,填写验收记录表等。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公司和各工程处、厂必须做好设备的选型购置(或设计自制)、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四、各单位自选研制设备时,应组织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图纸的审查工作。设备方案批准后,制造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制造。设备制成后,应保存完整的技术资料(设计图、试验记录等),并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方可投入使用。
五、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使用初期信息反馈工作。
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一、 需要进行安装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安装设计图纸;
有出厂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
大型设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如有缺损或与装箱单及设备要求不符,应列出详细明细表,报设备管理部门,向厂家或有关单位提出要求补给或索赔。
三、 设备在安装时都应进行清理检查。
四、 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执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
电气设备的调试,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五、 安装的各种设备必须达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六、 设备安装完毕,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机电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办理移交手续,将设计图纸、出厂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时的测量数据、调试记录等质量资料交给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管理。
七、 使用单位按标准化机房的要求,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种制度。配齐运行、检修等有关记录,操作维修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才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
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交接班制度 一、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二、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三、 接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或损坏;
(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不进行处理;
(4)设备与场所不整洁。以上情况直接搞清楚或处理后,才能进行交接班。
四、 交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不得交班。(1)接班人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状和精神失常;
(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告。以上情况,等到解决后,才可交班。
五、 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
设备改造更新制度 一、施工企业应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性能,公司应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年度改造更新计划,单位领导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讨论审查,批准实行,由机电部门组织实施。
二、设备更新和原则: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具体规定是: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设备使用多年,设备精度与性能很差,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三、为了改进设备的性能、精度,提高运行可靠性、生产效率,减少能耗及污染等。采用新技术、新器件对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和结构改进,改善和提高设备性能。设备可以进行技术改造,但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四、设备更新计划,由各级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由该单位领导召集机电总工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定稿计划按规定上报公司机电处,经公司领导批谁后执行。
五、更新主要设备应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性能、价格、交货期等的综合评判后,确定更新设备的型号,报领导批准,才可以执行更新计划。
六、设备改造都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制定出设备技术改造具体方案,由机电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主要设备、进口设备改造,要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才可列入改造计划实施。
七、设备的技术改造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的费用不超过大修理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列更新改造计划,费用从折旧费基金中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理增值;
用折旧基金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设备润滑制度 一、公司及各工程处、厂应有储存润滑及绝缘油的油库,油库要保持清洁,并应备有消防设施和油脂过滤用具,各种油应分类保管。
二、新到的润滑油,实行验收合格入库,建立润滑油台帐卡片,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油脂分析,油库按批准的计划,定量的发给领用单位。
三、各工程处、厂应根据各种设备性能,选择润滑油的品种,建立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的“五定”制度,做好换油记录,并严格执行。
四、各单位用过的废油,应归类存放,统一回收入库妥善处理。
五、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负责润滑油的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各种设备不同品种的用油计划与各种设备的换油计划,以及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
配件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置配件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年、季、月配件申请计划;
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掌握备件的分配与使用消耗情况,备件储备资金一般占设备原值的2~4%。
二、根据审定批准的配件计划,由机电部门安排自制配件生产,供应部门进行定货采购配件,所有外购、自制配件都应交配件库保管员验收,办理入库赁证手续,同时建立配件台帐、卡片。
三、各单位要建立配件以旧换新制度,领用单位领出的配件,未用完或不需用时,在质量上保持完好,无锈蚀的未使用过的配件,应办理退库手续。
四、备件入库应登帐,出库应消帐、备件保管员每月根据最低储备量编制“月末备件储备信息反馈表”,报备件管理员。
五、入库配件需保存维护好,不丢失、不损坏、不变形、不老化变质,需定期检查涂油,库存备件需定期进行保养。
六、备件保管要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四定位(区、架、层、号定位),五五码放(按一五、一十码放整齐)
七、备件领用一律凭领料单,由发放人员登卡记帐后发放,各单位领取备件要有专人负责,并具备完整手续,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进口备件要经处长同意方可使用。
八、外单位调拨、借用备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办完手续后方可发放。
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一、各工程处、厂暂不需要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设备应进行封存,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提折旧,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损坏。
二、公司租赁站的设备,各单位租用时,因工程变动或工程结束,设备六个月以上不需用,租用单位应打封存报告,经机电处批准,方可就地封存,停收租赁费,只收管理费和占用费,但租用单位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管工作。
三、根据施工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租赁封存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启用的同时,收取租赁费。
四、设备报废工作,应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公司结合设备清查,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报废工作。
五、各工程处、厂有要报废的设备,各单位组织签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填写设备报废申请书,报公司机电、财务部门审查,按审批权限,由公司进行审批或上报建设集团公司审批。
六、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拆散和丢失。
七、凡已批准的报废设备,必须全套送交租赁站,由租赁站统一处理,不得再投入使用,可利用的零部件,由租赁站统一保管处理,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用于设备更新。
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分析追查制度 一、公司各工程处、厂,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或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二、各工程处、厂机电科和工区、队、车间,必须有负责机电事故的管理员,负责机电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追查,填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工作 三、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基层区、队、车间机电事故管理员,向处、厂机电、安监部门汇报,并负责填报“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应在三天内报到工程处、厂机电科,机电科机电事故管理员向机电处填报“一般事故登记表”。
四、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基层工区、队、车间应立即向处、厂机电科、安监部门汇报,处、厂机电科立即向机电处汇报,特大事故由公司向中国煤炭建设集团公司汇报。逐级填报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报告表,重大、特大事故于十日内逐级上报中国煤炭建设集团公司。
五、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追查,由工区队、车间领导组织,工程处、厂机电、安监部门参加的事故分析追查会,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由工程处、厂领导组织机电、安监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机电、安监部门参加的事故分析追查会,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的要求,逐项搞清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外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机电、运输事故的基层单位,一方面向上级汇报,还要同时进行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结论,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处理事故,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
七、各工程处、厂机电科,每月五日前将上月机电、运输事故报表报公司机电处,报表格式按“煤矿基建机电事故分析汇总表”表四填报。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机电部门或生产部门应有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主要生产设备要做到一台一档,设备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
委托安装的应有安装验收单、调试记录,交接使用凭证;
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设备大修改造记录;
设备历次精度检验和性能检验记录;
设备精度降级的报废鉴定书。
三、设备技术档案要妥善保管,因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大修、技术改造需设备技术资料时,须经领导批准,借用人办理手续,方可借阅,用完必须保证完好无损,按时归还。
四、借用资料要妥善保管,爱护图纸资料,如有损坏和丢失,必须赔偿或购补。
五、设备技术档案应建立技术档案目录,分类放在柜内,设备档案室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他杂物,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主要设备包机制度 一、主要设备包机制度的内容是: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对设备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制度。
二、包机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一般故障。大的设备故障或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组织人员处理。
三、包机组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制和日常检修与一般检修制度,包机组应有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包机组应执行“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包机组应将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实现安全运行,机房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包机组有关部门应给予表扬奖励。
六、包机组应做好运行、交接班、检查、检修等记录,记录要认真如实填写。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企业应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二、设备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划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小修):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2)一般检修(中修、项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局部刮研,校正与调整,更换油质,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3)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全面清洗检查修理,修复或更换重要部件,完全恢复设备的精度与性能和定额出力。
三、设备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推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设备大修理基金按规定的2.5%提存率提取,不得少提或不提,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以保证设备按期大修。
四、各工程处、厂应认真编制施工设备大修理计划,上报公司进行审查,经批准下达的设备大修理计划,必须纳入本单位的生产计划,设备大修应本着急用先修,全年均衡安排。
五、施工设备大修理工作,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有些较复杂的设备或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大修有困难时,经机电处长或总工程师同意,可以安排公司机厂进行。对特殊设备可安排外委。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工报告及竣工决算制度,大修设备竣工后,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运转和效能测定,电气设备大修应提供试验报告书。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验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
六、大修理过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七、主要设备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单位应认真编制全年预防性检修计划,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柜等和生产中的关键设备,每年应不少于二次计划检修,凡无备用设备与非停止生产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安排在节假日停产检修,检修内容按日常检修和一般检修的要求进行,要作好预防性检修记录,并整理成检修技术文件,立案存档。
八、有计划的停产检修设备,做到有计划的解决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能起到生产任务完成,机电隐患解决的目的,计划停产检修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落实检修项目内容,工具材料配件准备,确定参加人员与起止时间,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项目负责人。
九、采掘运输设备和井下小型设备,一律实行定期轮换上井检修,根据不同设备,制定检修间隔期,到期就将设备换下来上井检修,严禁“连根倒”、“连轴转”。
十、安排好季节性机电检查检修工作,雷雨季节前,对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防雷电设施都要进行检查,测定和试验及检修工作,矿井主排水泵、管路及水仓都要进行检修和清理,冬季前锅炉和供暖设备要检修好,怕冻的设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 处机电科干部:
1、每季一次机电安全运转和设备检查,查设备运转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查各种规程制度执行情况,查司机持证上岗与坚守工作岗位情况。
2、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查设备日常维修与一般检修情况,查提升系统、吊挂装置等的安全情况,查井下电气防爆与三大保护的使用情况。
二、项目部(工区)机电干部:
1、每天巡视各机房一次,查看运转日志,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动作情况,查钢丝绳与吊挂装置的检查情况记录,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查司机持证上岗与坚守工作岗位情况。
2、区、队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况,各个岗位上的人员是否到齐,查夜班是否有人离岗或睡觉。
3、查设备日常维修与安排一般检修执行情况与完成情况。
4、每月把各种运转日志发新本换旧本,审查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尚未处理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
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三、各处(厂)电气试验组只能进行10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并投入运行,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安全活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明确安全职责,机电主管科长为机电安全第一责任者,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
二、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毫不放松地对机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处(厂)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主管科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坚持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安全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机电职工、生产方面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机电职工公布。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时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对场地、工器具进行检查,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
四、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工作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描绘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五、认真组织机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悉有关规程规定,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业务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会”,认真开展事故预想,事故排除等项活动。
六、认真组织机电职工积极投身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中,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月”等活动,确保机电安全。
七、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经过,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秉公处理。
八、建立健全机电事故汇报制度,机电科每月五日应将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表式上报公司机电处。
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奖罚制度 一、各工程处、厂,应按照“江苏省设备管理评优细则”和“江苏省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评分定级暂行办法”,开展好设备管理上等级和评优活动。每年评选一次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的评选。
二、各工程处、厂的机电部门对下属工区、队、车间开展的设备管理达标活动,要求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评选出本单位的先进单位。要有每月评比资料及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报送公司。在公司范围评选出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推荐上报参加上级评选单位。
三、奖励机电设备管理单位的标准与办法:
1、机电管理机构健全,并能积极配合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搞好本处(厂)机电工作及机电设备管理,达到以下标准:
(1)、机电业务管理工作评分在90分以上 (2)、机电设备完好率90%以上 (3)、机电设备利用率60%以上 (4)、施工设备待修率5%以下 2、机电运转设备无重大及特大机电事故。
3、、按公司设备管理要求报废设备及时送交公司租赁站。
4、、按照规定要求完备调拨或租赁手续,不任意自行停用设备或拒付交纳设备租赁费。
5、、机电设备和管理工作承包后,机电工作得到加强,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经综合评比上述条件的,管理500台/件设备以上的奖励1000~1500元,管理500台/件设备以下的奖励100~500元,奖励费用由设备租赁管理费中开支。
四、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差的单位,受处罚的规定标准与办法。
1、机电管理机构不健全,机电工作不负责任的,以下每条罚款100~200元。
(1)、机电业务管理评分在80分以下;
(2)、机电设备完好率80%以下(包括80%)
(3)、机电设备利用率60%以下(包括60%)
(4)、机电设备待修率在5%以上(包括5%)
2、机电运转中设备有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超过二起,按事故经济损失50%罚款。
3、报废设备一拖再拖不送交租赁站或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报废设备余值每月5%罚款,直到送交为止。
4、按月检查设备调拨和租赁手续,如有手续不全补办手续外,补交手续费用10元,如有自行停用启用设备或拒付应交租赁费,按租赁办法罚款。
5、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只承包工程任务,没有承包设备管理,设备状况严重不好,罚款100~200元,罚款由各处自留资金开支,用于奖励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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