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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4篇

时间:2022-03-12 09:40:3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4篇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篇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隐患,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安全有效。按照全年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全面落实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就当前影响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排查、出重拳治违”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当前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存储条件,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和质量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10月30日。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广泛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各市监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宣贯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认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监所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各市监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详见附件)逐项开展监督检查。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督查工作

  市局将对各市监所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和医疗机构被责令整改后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8日-4月31日)

  各市监所要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到辖区医疗机构,组织医疗机构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于四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辖区所。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5月1日—9月30日)

  各市监所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要点(见附件《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市局将适时对各市监所开展检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总结汇总阶段(2021年9月1日-10月30日)

  各市监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查清问题源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过程中的创新监管方法,予以上报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市监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留存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记录,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药品监管科。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以及有关制度材料报送纪检监察组综合室(318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tjwzjyjjjz@163.com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六、工作纪律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篇3

  根据市政协机关党委安排,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做实做细支部工作,现结合二支部实际,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重点内容

  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情况;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情况;

  3.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情况;

  6.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情况;

  7.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8.查纠“四风”问题情况;

  9.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10.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政协**市委员会机关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机关党员、干部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做到逐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小落细落到位。

  (二)进行年度廉政谈话。按照要求,支部成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进行年度廉政谈话。(工作机构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一岗双责”廉政谈话。)

  (三)拓展监督渠道。主动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对支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果全程监督。

  (四)排查廉政风险点。在上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结合支部成员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从思想作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排查本支部成员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上报机关党委。

  (五)注重经常性廉政教育。一是经常性运用“两微一端”,各个节点提前向支部成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倡导和树立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舆论导向;二是通过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结合各自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表现,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时时处处敲“警世钟”、打“预防针”、念“紧箍咒”。

  (六)突出关键重点,严肃监督执纪。一是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巡察检查、审计反馈、专项督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做好问题、谈话函询、核查取证及了结告知工;二是聚焦政治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是紧盯节日节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问题,重点监督权力行使中收礼送礼、规避监督、套取经费、虚开发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纪违规的人和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支部书记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支部日常监督执纪的组织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监督执纪到位、管用。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支部要主动协助机关党委、纪委工作,坚持党建和纪检监督、纪律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效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到最后一公里。

  3、强化整改促落实。每次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后,支委要根据督查情况向机关党委提交专题报告,经机关党委研究后给予通报。支部成员要针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地,支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篇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xx届x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精准聚焦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效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内容、重点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从“四方面”着手,即两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工作。

  (一)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各级党委是否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是否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完成遍访任务,是否及时听取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等问题。

  3、包联处级领导是否落实下基层督导责任工作,是否完成每月深入一线督导不少于x次,形成工作日志;是否将包联乡镇的未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遍访一遍;是否严格落实包联下基层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陪同的方式到包联地区督导检查、抽查暗访、排查隐患、推动镇村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落实责任。

  4、是否有效推进2020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表现是否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是否对脱贫户和边缘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是否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各类扶贫效果。

  5、是否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政策、项目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6、是否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注重扶贫效果,是否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开展挂牌督战等问题。

  7、是否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主要内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扶贫扶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扶贫改革试验区项目、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抓细抓实抓落地。重点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是否存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8、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问题。

  9、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能否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县扶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进一步压实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水利等“三保障”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是否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县扶贫办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方面,①控辍保学监控不到位问题,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医疗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①补助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问题,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面落实等问题;住房方面,鉴定、验收手续要齐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主要解决:①无房户问题,②加固质量不达标问题,③建新不入住、建新不拆旧等问题;饮水安全方面,主要解决:①饮用水水检测质不达标问题,②净水设备发挥效应低问题,③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从长远上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饮水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三)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是否保持派驻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2、是否对非贫困村增派帮扶干部,是否对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岗的乡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3、驻村干部是否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是否保证每周x天x宿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4、是否存在“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5、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有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出工不出力”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对照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政治监督方面,是否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今年头等任务、头等大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xxxxx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行动慢;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抓扶贫工作作风漂浮,不上心、不尽力等问题。

  2、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激发群众主动脱贫内生动力方面,是否注重志智双扶,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4、挂牌督战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饮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要求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驻村工作队的在岗、驻村、工作履职,是否存在入户不扎实、“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实不细、弄虚作假等问题。

  7、巡视整改问题方面,在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落实问题方面是否存在文件整改、数字整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8、严肃执纪问责方面,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持依规依纪、即收即办、严查快办。

  三、监督方式、方法

  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县委、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x个层面的监督,采取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

  对全县“三类人”,即未脱贫的x户xx人、存在致贫风险的xxx户、xxx名边缘人口和存在返贫风险的xx户、xxx名脱贫人口,县纪委监委实行下沉到户挂牌监督的方式。

  第一步:采集数据,建立台账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以上人员基础信息,享受帮扶项目、列出脱贫实施方案、路径、进度等信息,县纪委监委依据信息,落实到每户每人,建立挂牌监督图和台账。

  第二步:及时分析,动态研判

  每月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挂牌监督涉及人员脱贫工作进度上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采集数据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动态管理。

  第三步:重点关注,时时跟进

  对于上报信息不准确、脱贫进度不符合实际、长时间脱贫进展无效果的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县纪委监委实施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实行时时跟进,月月监督。

  第四步:随机抽查,到户核查

  对挂牌监督涉及人员所享受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效果进行不定数、不定期的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直接入户的方式查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扶贫效果、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等问题。

  第五步:及时反馈,盯紧效果

  对重点关注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月月反馈,时时跟进脱贫进度。对于除重点关注户以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盯紧整改落实工作效果。

  (二)“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

  2020年“双百活动”主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年”,握指成拳,发挥合力,切实依托“双百活动”打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建立清单,有的放矢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集中的、政策发生变化的各项扶贫领域工作流程印发“双百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手册,重点关注“三类人”扶贫工作进展,注重扶贫实际效果。纪检监察联村干部依据执纪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每月的入村监督工作。

  2、直插基层,实地踏查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末端工作法”,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行政村、贫困户,实地踏查,采取谈话了解、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了解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项目实际发挥效果、贫困户对扶贫成效的满意度等问题。同时根据监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落实监督流程,做好对乡镇、行政村层面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上,关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跟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3、建立台账,月月跟进

  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每个行政村设立“四必访一跟踪”台账(即贫困户必访、老党员必访、老信访户必访、驻村干部必访、违法违纪党员一跟踪台账),“一竿子插到底”,有针对性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时时跟进必访户,从必访户中了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现问题,实施月月监督。

  4、压实责任,注重效果

  对于联村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活动办统一汇总,整理。乡镇、行政村一级能够立刻整改的,紧盯整改效果,防止“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乡镇、行政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需县级整体协调的,及时向县委反馈、报告、提醒。

  (三)专项督查日常监督

  1、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

  (1)根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情况,案管室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脱贫攻坚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精准画像”,有的放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2)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x月底到x月底)。

  第一步:提前介入,监督前置

  与县扶贫办做好基础工作对接,建立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户信息台账。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无房户、新建户、维修加固户的资料上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乡镇、行政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信,从上报环节“挤出水分”,防止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官僚填报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

  第二步:实地踏查,过程监督

  督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性核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全县上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重点关注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房户、新建户“有房可住”,维修加固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第三步:关注效果,结果监督

  采取调查问卷、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工作的实际脱贫效果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乡镇、行政村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第四步:严肃执纪,追责问责

  对于“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行政村反馈,紧盯整改情况。对于迟报、乱报、不认真核实、不把握工作进度及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3)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对发现的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4)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专题调研、直奔项目一线、直插项目现场等方式,跟踪了解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情况,紧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1)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全程监督扶贫项目实施、聚焦本地区扶贫重点项目、精准发现本地区扶贫共性问题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整改。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管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盯紧脱贫攻坚中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的方式,针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行业监管部门扶贫工作务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林西纪检监察网、林西廉政微信号上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举报电话,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二)建立督办制度,保障办案质效。对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转办和交办件、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件及典型问题等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线索,建立督办台账,直查快办;依据2019年“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方案,打破原有的各乡镇(街道)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为战,分头办案的模式,聚组连片,建立x个片区,片区长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所在地区的案件办理、案卷质量、进度调度、人员分配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人员配备,分区办案,区内联动,达到人无闲人、案无闲案、全员办案、案结事了。审理部门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处理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处理问责,又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四)治标与治本,统筹推进。把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农村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发现和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等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五)握指成拳,形成专项治理合力。结合开展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清风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股室监督考评工作等专项工作,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各项政策、项目落实,握指成拳,同向发力,推动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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