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廉政专题党课上的报告——从严治党 铁腕治腐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今年是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借今天这个机会,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警醒教育大家越是在关键节点,越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以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的韧劲和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X科学务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围绕这次党课主题,我讲四个方面。
一、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开拓创新,围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几年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规范。我们要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常态长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是核心。
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的深刻揭示,厘清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加强党的领导的内在关系,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方向和最重要的着力点。
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突出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就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这方面的问题反映最为强烈,必须通过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来回应群众期盼,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党的执政之基。我们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辩证关系,始终牢牢盯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要素,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来保证党的领导得到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必须始终贯穿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织)要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出党的领导,尤其要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管到位、严到份、治得住。各级党委(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责任空转、落实不力必须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是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中,始终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今天又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吏、严明党纪,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深得党心民心。实践证明,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从严从实、严实结合,“只有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才能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员干部只有保持理想信念的坚定清醒,才能立得稳、行得正、有定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准则》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就是要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我们要用《准则》强化自律立德,用修订的《条例》强化他律立规,以先进典型做榜样,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时时处处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切实从思想和内心深处坚守理想信念,真正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
要坚持作风建设从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最大决心、久久为功的韧劲,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以作风建设带动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反“四风”、一手抓反腐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实现作风建设根本性好转,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落地生根。
要坚持制度建设从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要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反面典型深刻警示我们:纪律和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触碰不得,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终将滑入腐败深渊,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员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全县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必须”和“八个规范”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模范,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三)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是重点。
治党之要,重在治吏。目前,我们面临着党的组织弱化、纪律松弛、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等诸多挑战。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理想信念滑坡、懒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贪污腐化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越接近,使命越艰巨,就越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要在“全面”和“从严”上铆足劲。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作为基础和布局,更加立体化、系统化,为全面从严治吏筑牢了“制度墙”。习总书记针对干部管理工作,系统阐述了“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五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的“六个严”。这些深刻回答了干部管理由谁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构成了干部管理的紧密链条,深刻把握了干部队伍建设规律,把从严治吏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的回归,意味着党的建设要在“严”字上下足功夫。“严”不仅要体现在惩治腐败上,还应成为整个党建工作的新常态和贯穿始终的主线,贯穿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全过程,真正做到教育要严、标准要严、执纪要严、惩治要严、制度要严。
要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权利是把双刃剑”。习总书记指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意味着什么?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人来讲,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对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是陷阱,权力越大,就会陷得越深。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不少,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堕落为腐败分子,大都是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屁股”坐“反”了,“权力”用“错”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从严治吏,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套上“紧箍咒”,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
二、清醒审视我县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究问责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为全县发展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我县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当前,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紧逼加压的严峻形势,有的乡镇、部门对党建工作仍然重视不够,还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自觉、不主动、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没有投入足够精力、拿出有力举措聚焦主责主业抓党建,不同程度地存在抓经济发展多、抓党的建设少,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了解不深,党委主体责任十项任务说不上来、抓不到位,有的即使抓了仍然存在抓发展与抓党建融合不紧,就党建抓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抓党建存在虚化、空化、泛化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层层衰减,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还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甚至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等领域发生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全县仍有XX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二是执纪监督问责乏力。在落实纪挺法前、抓早抓小等监督措施方面力度不够,今年以来虽然对一些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贪小腐等问题进行了处理,查处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起,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但是总体感觉案件查处的力度仍然不够大,责任追究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这些案件大多是接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县纪委直接查办的,或者是县委掌握案件线索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办,有的部门、单位纪检组织自身没有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甚至全年没有发现或办理一起单位内部的案件,这就说明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没有真正聚焦主业,不敢硬起手腕正风肃纪,影响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有的单位追究责任害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庸俗化的“一团和气”,追究内部人员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多是批评通报、写出检查,较少使用组织处理等手段,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更少,殊不知这样相互捂着“当老好人”,到最后危害事业、贻害工作,更害了我们的干部。近年来我县查处的XXX等违法违纪案件,如果纪检监察机关早提醒、早扯袖子、早打预防针,也不致于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三是干部作风不优。干部作风问题,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影响整个社会、影响党的形象。面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和清风劲吹的作风建设新常态,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不忧党、不为党,混同于一般的群众。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糊涂认识,认为只要不犯错误偷偷摸摸吃点喝点无伤大雅,把吃喝地点换到了内部食堂和偏僻场所,或者不去大饭店,转移小饭馆。有的虽然不敢收受高档礼品、大额现金和购物卡了,但是对于一些土特产和纪念品还是不该收的收了,不该拿的拿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在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吃不成了、喝不成了、福利没了,一些党员干部就萌生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无视责任,不愿担当、不愿作为。有的作风不过硬、工作标准低,不严格要求自己,不严格管理下级,昏噩庸碌,撞钟过日子。从今年县纪委查处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X起案件、问责X人来看,“为官不为” “廉而不勤” “不敢担当”的现象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表现突出。
三、统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还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不减、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等诸多挑战,应对不当或松劲懈怠就有可能使好的发展态势出现逆转。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把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突出管党治党重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党要管党丝毫不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放松。
(一)思想建设上拧紧“总开关”。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只有从根子上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滑坡,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才能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价值追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理论与学党史国史、先进典型等结合起来,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准确把握、对现实问题和矛盾的科学分析、对党的精神财富的深切感悟上,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具体到我县,还要把增强“四个自信”与实施“一个目标、三个定位、六大战略”结合起来,不断提振XX的信心和干劲。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要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把言行举止规范于党章党纪之下,自觉维护党的利益和形象,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对西方敌对势力的“价值渗透”“文化渗透”敢于挺身而出坚决抵制。要深入开展党性锻炼,推动广大党员在加快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锤炼党性,通过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党性。三是强化道德修养。要坚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道德操守,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在践行党的宗旨、推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立德、修德、践德,努力以道德的力量赢得群众支持、赢得事业成就。
(二)制度治党上增强“硬约束”。实践反复证明,制度建设是管理党员干部的治本之策,只有坚持制度治党、扎紧制度“篱笆”,才能真正治得住、管得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与时俱进、务实管用、改革创新”的原则,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持续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同时,还要注重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承接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出台的改革措施和党内法规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目前我县在管党治党方面制度不少,但是执行的还不够严格。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体议事规则程序,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要规范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兰考标准,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交心两个常态化,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群众评议等制度,真正形成民主、团结、健康的政治风气。三是严肃党的纪律。要严明党规党纪,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法纪分开,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使党规党纪成为广大党员的底线。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盘散沙的现象。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检验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考场”和“试金石”,对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做出的决策,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必须坚决贯彻、坚决执行,决不能推三拖四、搞选择变通。县纪委、两办督查室要将其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抓一些反面典型! (三)干部管理上带好“铁队伍”。习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一是严格干部选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出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县委在选用干部上的态度一向是鲜明的,就是树立“以干事为前提、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在重点工作、急难任务中考验干部、识别干部,县委决不会亏待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决不让脚踏实地的干部吃亏,也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二是严格干部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手段,坚持“既要数字更要实绩,既要面子更要里子”的政绩观,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政绩评价导向。要坚持全面的、辩证的看待干部,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察等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要注重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推进和阶段性中心任务的考核,建立工作任务推进台账,把考评结果与干部奖惩、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挂钩,充分用好干部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职成事。三是严格干部监督。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分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要建立“为官不为”教育惩戒机制、“庸懒散拖”干部有错问责和无为问责机制,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四)正风肃纪上架起“高压线”。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始终保持抓作风的韧劲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字当头、持续发力,弛而不息的将党风廉政建设一抓到底。一是持续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抓长抓细抓常上下功夫,对“为官不为”、“廉而不为”、光说不干等突出问题,持续出重拳、下猛药、进行根治,形成严抓、严管、严查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当前,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严的标准、强化问题导向,让群众通过问题整改感受到干部作风实实在在的变化,努力以专题教育的成果推动X科学务实发展,以X发展的良好成效检验专题教育成果。二是筑牢惩防体系。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筑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防线。要强化廉政教育,以廉政教育培训、廉政夜校、廉政短信等为载体,切实发挥正面教育和警示威慑的双重作用,通过先进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干有目标,通过反面案例使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受到警示。要强化权力监督,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预警提醒等制度,加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县委巡察办要切实发挥县委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移交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谈话提醒的谈话提醒,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办案重点、明确主攻方向,重点查处“为官不为”和十八大后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实现XX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纪律保证和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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