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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07 14:12: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XX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排查我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源头管控,严肃整治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原则,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贮存、偷存偷排偷放、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工作目标 对所有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包括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经营、证照不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企业)排查实现100%;
企业产废数量、类别、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台账规范管理实现100%;
问题隐患整改、依法处罚实现100%。执法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排查。对所有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整治。

一是排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擅自降低环评编制等级的违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准入条件、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产品产能、生产工艺、排污节点、产废类别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虚假造假等重大缺陷,是否存在环境保护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

二是排查排污许可。核查企业是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中企业信息、生产设施、产品产能、排污节点、产废类别、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是否与环评文件及现场实际一致,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等问题。排查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是否按程序、按规范核发,管理等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位于禁建区或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企业发证问题。

三是排查企业环保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使用,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治污工艺和措施是否与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一致。

四是排查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产废单位是否对危险废物名称、种类、数量、出入库、去向、交接人签字等情况如实登记造册和规范记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簿是否涵盖危险废物分析、接收、利用处置、内部检查、运行、环境监测、事故记录和报告、应急演练等内容;
危险废物贮存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分区贮存,是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对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是否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均设置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设置标签,并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的相关栏目,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和配备应急设备;
涉危险废物单位是否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是否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特别是拟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是否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五是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证照不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问题,生产经营许可是否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
是否非法生产而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废料、废液等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产生的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是否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并对副产品的流向情况进行核查。(以上排查工作责任主体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全力配合,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政府配合,不再一一列出)
(二)迅速整治到位。逐企逐项梳理登记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对排查发现的属性不明的废料废液等,要责成企业立即进行属性鉴别,依据鉴别结果进行规范管理;
对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实行整改企业包联责任制,专人负责,挂账督办、台账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风险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严格整改销号,实行企业法人、现场验收人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府四级签字销号制度,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责任主体: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所有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建立清单,一厂一册,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定期组织对辖区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将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纳入信息监管平台,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申报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积极推动视频监管监控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新建项目环评对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贮存设施阐述不清的、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的,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责任主体: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将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完善涉危险废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要求,细化现场执法清单,深入核查企业产废种类、数量与原料用量、产品产量的逻辑关系,对逻辑关系异常的重点解剖分析,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责任主体: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
四、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单位、各乡镇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8月)。2020年7月1日至10日为集中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完成辖区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排查,并填写现场排查表。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当天排查工作进展和工作日报,特别是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与风险隐患。

2020年7月1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挂账督办、限期整治。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明确时限及责任人。2020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涉危险废物企业的排查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期间,各单位要于每周一中午12时前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报送上周排查整治推进台账及阶段小结。8月29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问题排查整改清单。

(三)开展“回头看”(2020年9月至10月)。2020年9月,各单位要对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务求实效。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巩固提升(2020年11月至12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各相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全覆盖、全环节、全链条危险废物长效监管机制。

五、保障措施 区政府成立XX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包联责任制,加大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督导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发挥环境污染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环节营运车辆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工业废料资源化利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附件:1.XX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现场排查表 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排查表 4.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明细表 5.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1 XX市XX区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XX 区大气办主任 XX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
XX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区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XX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XX 区公安分局环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日常工作。

附件2 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现场排查表 被排查单位(章)
所属行业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现场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单位□ 涉危险化学品单位□ 用工业酸或产生废酸单位□ 排查单位生产状况:正常生产□ 长期停产□ 季节性停产□ 关闭□ 存在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查 是否存在“越权审批” 是否擅自降低环评编制等级的违规行为 环评文件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准入条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主要产品产能、生产工艺、排污节点、产废类别是否准确;

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虚假造假等重大缺陷;

是否存在环境保护措施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 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工业废料、废液种类、数量和环评文件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的 排污许可排查 是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中企业信息、生产设施、产品产能、排污节点、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是否与环评文件及现场实际一致 排污许可证中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等问题 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批小建大等突出问题 排查核发部门是否按程序、按规范核发,管理等级是否准确 是否存在位于禁建区或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企业发证问题 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查 排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投产验收情况,是否依据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环保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已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一致;

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施工是否同步;

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自主验收 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信息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调试前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建设项目是否在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危险废物排查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 企业明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管理人员熟悉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规定 企业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且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 台账建立和信息平台月报情况 建立了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台账 如实和规范记录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去向、交接人签字等情况 每月通过信息平台报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自行利用处置或转移等信息 台账、平台月报、现场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一致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危废贮存设施进行环评和验收 危险废物全部存放在危废库内 贮存场所要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按危险特性分类贮存危险废物 对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要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品贮存 贮存剧毒化学品的,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 不得存在危险废物遗撒,泄露情况 是否存在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违规堆存且未申报情形 标识设置情况 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和标签;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标签,并如实、完整填写类别、数量、危险特性、产生日期等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转移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接收环节豁免的除外)
接收环节豁免的,要提供本单位和接收单位符合豁免条件的证明材料 转移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实、规范填写转移联单相关栏目,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是否将危险交给没有经验许可证的单位非法处置 是否存在私自填埋、违规堆存、随意倾倒行为 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情况 产废单位有专门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或综合性应急预案有危险废物篇章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或综合性应急预案均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要明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对不同情形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要配备应急预案中要求配备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要进行环评和验收 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应正常运行 要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通过信息平台报告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要正常运行 落实监测项目和频次要求 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不明属性固体废物鉴别管理情况 该公司是否有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 不明属性废物是否已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不明属性固体废物鉴别之前是否按危险废物管理 鉴别后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环境标准 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排查 该公司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废弃、过期、失效情况 企业是否熟知危险化学品废弃前需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企业是否通过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 是否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非法生产、经营工业企业废料、废液问题隐患排查 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批小建大、无证经营、证照不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问题 是否无证经营处置危险废物 企业生产经营许可是否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 是否以合法手续从事非法生产而产生危险废物 是否对生产项目开展安全评估 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产生的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产生的副产品,是否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对副产品的流向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产生的工业废料、废液等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是否存在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现场排查发现问题汇总:
处理意见(可多选):限期整治□ 行政处罚□ 刑事查处□ 危废鉴别□ 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并报备□ 环评整改□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整改□ 完善手续□ 非法企业取缔□ 无问题□ 其他意见 现场排查人签字 工作单位 排查日期 附件3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排查表 被排查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现场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 现场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生产状态 许可证在有效期□ 许可证不在有效期□ 正常生产□ 停产□ 关闭□ 存在问题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类别和数量接受危险废物 按照环评报告和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方式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均有环评,并完成了“三同时”验收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能在90个工作日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转出过程执行转移联单 运行安全要求落实情况 对接收的不明性质的危险废物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要定期对处置设施、运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要定期对对安全和应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要定期对监测设备、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维护、校正,保障运行正常 要对管理人员和从事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验收 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贮存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无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 贮存设施、场所、容器要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 贮存设施的污染防治设施应稳定运行 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运行情况 利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处置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利用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利用、处置方式和环评相一致 每年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按相关规定做好在线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工作 焚烧处置企业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布二燃室温度等工况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因子和浓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如实、规范填写转移联单中接收单位栏目,转移联单保存5年 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转移给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转出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实、规范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转移联单保存 年 转移联单数据、类别等信息与经营记录簿一致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应急预案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有预案要求配备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保留10年以上)和信息平台报告情况 危险废物分析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危险废物接收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利用处置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新产生危险废物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内部检查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设施运行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环境监测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人员培训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事故记录和报告,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记录清晰且保留齐全 通过信息平台报告经营情况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每日通过信息平台报告经营情况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告经营情况 次生的或收集的危险废物转出通过信息平台执行转移联单交给有资质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信息平台填报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与现场库存一致 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排查 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及时处置或利用 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存在超期贮存 现场排查发现问题汇总:
意见建议:限期整治□ 行政处罚□ 刑事查处□ 环评整改□ 暂停经营□ 暂扣许可证□ 未发现问题□ 其他意见 现场排查人签字 工作单位 排查日期 附件4 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明细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月 日 序号 县 (市、区)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问题类型 整治措施 整治完成情况 现场排查人 整改督办人 危废管理类 应急预案类 环评类 排污许可类 环保“三同时”类 需危废鉴别类 非法生产经营类 立行立改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拟罚款金额(万元)
移交移送公安部门 关停取缔 1 √ √ 2 当日合计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5 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月 日 出动人次 排查企业数量(家)
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数(家)
发现问题的数量(个)
整治情况 问题类型(家)
备注 立行立改企业数 限期整改企业数 立案处罚企业数 拟处罚金额(万元)
移交移送公安部门企业数 关停取缔企业数 危废管理类 应急预案类 环评类 排污许可类 环保“三同时”类 需危废鉴别类 非法生产经营类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完成整改数 企业数 关停取缔数 当日数量 累计数量 审核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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