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0年生态建设报告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主基调,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报告】伊春市2010年生态建设报告,供大家参考。
伊春市2010年生态建设报告
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主基调,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着力推进现代化园林城市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了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0年,全市活立木总蓄积比上年净增5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被率达到83.4%,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7.6%,化学耗氧量(COD)减排1646.5吨,二氧化硫减排842吨。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伊春市再添“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十佳绿色城市殊荣”。
一、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森林资源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是不断加大珍贵树种保护力度。红松保护工作蓬勃开展,努力扩大外埠红松认领、发卡范围,拓展认领区域,累计3.9万人参与爱心认领红松30.3万株,募集红松保护基金303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全面禁伐椴树、色树、三大硬阔(水曲柳、核桃楸、黄菠萝)等珍贵濒危树种,严把调查设计审核审批关、伐区作业质量关、木材运输关,从源头、生产和运输上杜绝采伐珍贵树种现象。红松果林建设初具规模,编制了《关于发展红松果林的实施意见》和《伊春国有林区红松果林生产技术实施细则》,聘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了红松果林营造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10年,全市发展红松果林6011亩,其中:改培型红松果林3011亩,营建型红松果林3000亩。
二是科学营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大造林”的号召,科学调整森林更新方式,全面强化造林质量管理。2010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34.6万亩,其中,地方系统完成28.7万亩,森工系统完成5.9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4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94.4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39.7万亩。我市被全国绿委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省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城市。
三是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在北京召开了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4周年高层研讨会,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国有林改试点局为承包职工发放了《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权证》,共发放6623份,发放率达到100%。以部分林改资金作为担保,为承包职工开办小额贷款业务,累计放款1753.2万元。林改以来,承包职工共完成自费更新造林1.1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880公顷,共为国家节省育林基金6490万元,成活率在98%以上,幼林抚育78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不断增加。2010年,发展林下经济总收入可达4636万元,平均每户增收7010元。同时,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对完成外业调查的林地,全部颁发了林权证。
四是全面强化了防伐、防火、防垦“三防”工作。在防伐方面,严控采伐源头,严厉查处超采案件;严密运输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木材销售,在木材竞价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伊春林木产品交易市场”,实现了木材交易由季节向全年,由传统向电子商务转变。在防垦方面,认真落实严管林措施,首次开展了针对乱开地、乱挖鱼塘、乱建房为主的“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三乱”行为456起,行政处罚289人,下发整改通知单137份,收回林地643.1公顷,切实整理了林地秩序。在防火方面,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了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出台并严格落实了《进一步加强森防工作的决定》,建立了大风天封山戒严日制度和三级联动预警响应机制,组建了市森林消防支队,并在新青、美溪、汤旺河、红星等林业局实施了“天眼工程”试点,探索了对火情实行数字可视化监控、灭火实施场景式实时指挥,加强防范和第一时间扑救能力,新建了9000平方米、能容纳200名官兵的一线森警官兵营房,保证重点火险期打的早、兵力足、专业化的第一时间扑救需要。
五是科学调整林场所布局,推进烧柴改革。准备用三年时间将现有218个林场(所)调整为163个,撤并55个,建立4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中心林场。目前,完成了6个林业局的13个林场(所)的撤并工作,搬迁入住户数1885户。同时,结合林场(所)撤并,加快城镇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实行集中供暖使用非木能源,加快推进林区烧柴改革。在我市的棚改和林场(所)撤并工作中,重点推广生物质颗粒煤、配套节能炉具,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热电联产、电热膜供暖、太阳能沼气等项工程。各林业局通过招商引资、对上争取、企业自筹等多元化筹措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亿元。
(二)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
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伊春河源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3万公顷;国家公园建设得到全面推进,《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发展总体规划》通过了评审,项目总投资达3.5亿元。创建市级生态林场(所)11个、标兵单位12个、生态林户10个。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1个,覆盖率达到21.5%,居于全省之首,高于全国自然保护区覆盖率6.3个百分点。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5万公顷,建成国家地质公园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个、水源地保护区21个、封山育林面积5180平方公里。全市受保护地区总面积1.3万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43%。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
坚持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行为。以2010年政府一号令出台了《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下发了《关于延长林蛙停捕恢复期的通知》,将林蛙停捕恢复期延长至2012年。加强蓝莓资源的管理,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兴安蓝莓节。2010年,我市建立了100亩的蓝莓示范田,并对2010年—2012年蓝莓种植用地进行了统一规划,落实了种植地块,争取用三年时间发展人工种植面积1万公顷。继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强化了新青、友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建设力度,加强了候鸟回迁我市的关键时期的监测工作,鸟类环志达到223种,数量达到全国第一。
(四)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积极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国家6个项目中西林钢铁集团、友好纤维板厂和黑龙江翔宇实业集团废水处理,伊春中心城和南岔区污水处理5个工程项目全部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稳定运行,带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调试运行,通过市验收。实行了行政区河流水质断面责任制,制定完善了河流水质考核办法、汤旺河和呼兰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了居民饮用水源安全工作,16个县(市)、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报告通过省政府批复,投资100多万对各县(市)、区水源地保护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19.4公顷,总投资224.5万元。
“百湖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伊春市百湖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已于10月份完成初审。规划中在建的西山水库工程已经下闸蓄水;新青区抗美河人工湖及援朝河湿地水库工程已经完成项目收尾工程并正式投入运行;新建的朗乡林业局龙乡湖水库(半圆河水电站)项目5月开工建设,目前水库的基础工程部分已经完成;梅花河水库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红山水电站争取今年开工建设。
加强了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管力度。实施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6个,投入资金1.4亿元,治理面积232公顷,占全省份额的48%。成功申报获批小兴安岭国家地质公园,争取到位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启动了节能降耗调控预警方案,实行倒逼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和考核,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被认定为我省第一批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之一,九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兴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一批节能服务机构。同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采取了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有效措施,创新开展了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的减排方法,填补了《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的空白,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西钢、浩水、浩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浩水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日产4000万吨熟料生产线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大量消化了浩良河化肥厂、西林钢铁公司等企业生产产生的粉煤灰、矿渣等废弃物;浩良河水泥有限公司对伊春林业发电厂发电粉煤灰进行深加工,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实现了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对于企业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六)居民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加强了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炉窑灶改造工程的力度,治理改造锅炉30台,拆除烟囱15根,设定烟尘控制区制高点观察。加强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主要交通干道设置了敏感区禁鸣标志,设置禁鸣标志18个,创建安静小区9个。加强了对电磁辐射领域的监管,安全转移废源1枚。对99家单位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及废物调查,履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环境项目资金共390万元,分别用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源地保护和垃圾处理、垃圾中转项目。创建了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市级生态村20个。
加大了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了“环境执法年”、“秋风行动”、居民居住、畜禽养殖、流域涉水企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90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31家,处罚告知环境违法企业7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企业2家。全市共受理环境投诉185件,办结率达到100%。同时,编制了《伊春市2010年--2013年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系统能力建设规划》。
二、生态型产业发展加快
(一)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迅速
按照“提升夏季、突破冬季、拓展春秋”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叫响“国际森林生态城,人类最佳旅居地”品牌,致力打造国家级和世界级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建设了汤旺河国家公园、美溪回龙湾国家森林公园、五营国家森林公园、西岭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梅花山风景区等景区景点,共开工建设旅游项目34项,累计投入资金5.7亿元,有效提升了以8个生态旅游观光区和6个生态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一批重点景区的精品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了旅游接待能力建设。北京恒宝集团、深圳振华集团、哈尔滨宏盛集团等6家五星级宾馆先后开工,一批高档次的度假别墅、森林浴场、高级公寓、猎人营地等也都相继投入建设。举办了首届中国(伊春)森林产品博览会、第十届中国黑龙江(伊春)国际森林生态旅游节、第六届中国(伊春)冬季摄影节暨首届小兴安岭雾凇节、杜鹃花文化节和五花山观赏节,承办了第二届国际自然水域漂流大赛、全国露营大会等活动,扩大了伊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发展了冬季旅游,拓展冬季旅游产品体系,加大冬季旅游项目的建设力度,出台了扶持冬季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四季旅游更加均衡。全年接待旅游者达41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和31.6%。
(二)绿色能源业蓬勃发展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开发小兴安岭风力资源,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清洁产业、循环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已建成带岭大箐山、朗乡耳朵眼山、桃山小城山等11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目前还有一批风电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和测风。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4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容量0.04万千瓦,全市利用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2.94万平方米。到2020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将伊春打造成中国“绿色能源之乡”。
(三)森林食品产业势头良好
将食用菌、山野果、山野菜、动物食品、保健食品、矿泉水六大系列确定为森林食品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千家的产业化发展之路。一是基地规模得到扩张。目前,全市建立保护型、改培型、繁育型、野化型原料基地235个。重点发展了蓝莓人工组培,计划3年种植面积达15万亩,建成全省最大的蓝莓组培基地。二是食用菌产业素质有所提升。2010年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5.6亿袋,鲜品产量21万吨,药食兼用品种种植面积10万亩,林下改培30万亩。三是龙头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市已建成九天、升辉等规模以上森林食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52户,资产总额达13亿元;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1.1亿元,上缴税金4250万元;带动种植业基地220万亩,同比增长4.7%;带动农户7.1万户,基地户均增收1700元。四是产品认证数量不断增加。以有机食品认证为重点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全市认证产品数量达到218个,新增有机认证产品24个,总数达124个。2010年“忠芝”和“森都”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使农产品省著名商标达到10件;“林都”牌商标获全国驰名商标,实现了我市农产品驰名商标零的突破。五是市场空间稳步扩展。在20余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经销点、代销点912处,通过与沃尔玛、大商、北大荒等企业合作将产品打入全国市场。建成兴安岭森林食品展销中心,举办了蓝莓节、森林产品博览会。由省内大学、科研院所、我市森林食品行业的企业、科研机构等31家成员单位组建了伊春市森林食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0年,森林食品业实现增加值14.8亿元,同比增长11.5%。
(四)生物药业稳步发展
全年完成北药产值12亿元,增加值7.5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医药工业(含北药加工企业)完成产值3亿元,增加值1.9亿元;药材生产完成产值9亿元,增加值5.6亿元。完成药材种植面积21万亩,药材改培面积40万亩,采集销售野生药材9000吨。一是突出抓好药材生产,提升基地建设水平。全市药材生产总种植面积达到13.5万亩,改培面积达到40万亩,生产品种增加到20多个。全市已建有不同类型的北药开发基地和药材保护区70多处,有一定规模的省市级基地27处,药材种养大户达到2000多户,主要有人参、平贝、五味子等20多个生产品种。在积极开展人工种植药材的同时,注重林下山药材的改培和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在27个省市级药材生产基地当中,改培基地达到8处,野生药材保护基地3处。二是加强制药与保健品生产,搞好龙头企业建设。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近10个品种获得生产批件,已投放市场;伊春药业有限公司的芩暴红止咳分散片已获得生产批件。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购买了佳木斯第二制药厂的药号,药品文号由当初24个增加到70余个。蓝天制药企业新兼并一户外地制药企业,新增品种10多个。伊春日诺制药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GMP复检认证,投入试生产。三是注重品牌打造,不断扩大了北药产品营销。在国家级主要的药材市场建立了药材经销窗口,深入到安国等药材市场开展产品推介和展销活动,与30多家企业和经济人建立了长期营销关系,一次性签订五味子、人参、平贝、刺五加、苍术以及保健产品订单500多万元,有效的推动了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成立了营销公司,指导协调各地做好市场营销工作,重新打造了营销形象。目前全市各种营销公司和中介组织发展到了40多家,北药营销人员已发展到了700多人,在外地市场建立销售窗口和店、点、摊位60多个,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人,经营地产药材1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到500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打造“林都北药”品牌。目前全市已有60多个厂家和北药生产大户使用“林都北药”商标,形成了很好的宣传效应。
三、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一)城市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强力推进了伊绥高速、前嫩公路建设,完成了黑嘉、绥嘉沿边公路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了“三供两治一绿”工程,投资5亿多元完成了伊春供热、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新建小区全部规划了供气系统,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全市绿地率达5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7.2平方米。投资4.7亿完成了新青输变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小城镇和旅游名镇建设全面推进,创造了被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的“西岭模式”。深入开展了“四城联创”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技术评估。
(二)棚户区改造全面展开
精心部署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明确了棚户区改造减免有关收费政策,将棚户区改造与撤并林场(所)、实施生态移民,与四城联创,烧柴革命同步推进,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全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拆迁162万平方米;完成拆迁31016户,同比增长1%;新开工3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完成投资37.7亿元,同比增长78%。同时,加大了廉租房投资力度,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全市建设廉租住房8875套,44.4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8202 套,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三)新林区、新农村节能建设扎实推进
2010年全市建成农村公路288.5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实施,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全市争取到2010年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3处,可解决人口3.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总投资1424.8万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36处,解决了1.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4283户、大型沼气工程3个、小型联户沼气工程40个。改造农村泥草房7286户,新建砖瓦房62.5万平方米,全市村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0.2平方米,住房砖瓦化率82%。投入3600万元改造农村电网。建成农村物流配送中心5个,新建和改造农家店590个,连锁经营网点覆盖了所有林场(所)和村屯。
四、生态科技与文化建设发展加快
(一)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价值课题研究
委托中国林科院开展了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核算研究工作,为我们进一步探索建立生态价值评价考核体系,发展碳汇林业,争取生态补偿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根据评价结果,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产价值1.3万亿元,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1753.3亿元/年。10月份,我市在北京举行了“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新闻发布会”,近60家媒体及数十家国内知名旅游、投资企业出席。
(二)生态科技支持能力不断增强
2010年我市紧紧抓住创新能力建设这条主线,突出生态主导型经济、优势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和民生科技发展,利用高新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支柱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09项,其中省级以上16项,市级17项,县级76项,取得市级科技成果16项,市级科技进步奖13项,申报专利83件。特别是17项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了科技攻关项目7项,技术推广与产业化项目10项,投入资金172.7万元,重点支持了森林食品开发及产业化、节能环保项目,对林区加大生态保护、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提供了科技支撑。
(三)开展全民环境教育
将环境教育纳入到公务员、后备干部、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中实施。全市从业人员、农民、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75%、66%和99.8%。开展了“环保六进”、“军民共建绿色军营”、“环保世纪行”、“6•5”世界环境日宣传等活动。申报创建绿色机关10家。同时,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重点,持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增强了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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