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D建指导站工作职责为使D建指导站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现将指导站工作职责明确如下:1、在市委组织部的工作指导和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非公有制企业D建工作。2、设站长一名,负责指导站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站工作职责(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非公有制企业D建指导站工作职责
为使D建指导站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现将指导站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在市委组织部的工作指导和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非公有制企业D建工作。
2、设站长一名,负责指导站全面工作,配备指导员若干名,负责定点联系指导非公有制企业。指导站负责对指导员的选拔、教育、管理和考核。
3、负责所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4、负责核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身份,是党员的注明入党时间和组织关系所在地,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展活动。
5、负责对所属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进行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监督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6、接受所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咨询,帮助解决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搞好服务。
7、一般每月向党(工)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遇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非公有制企业D建指导员工作职责
为使非公企业D建指导站指导员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现将指导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实行集中办公方式。根据指导站分工,负责定点联系和指导5-10家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对象经确定后原则上不随意调整。
2、至少每十天到企业指导一次,建立指导工作记录簿,详细记录指导工作情况、企业情况以及企业党员情况,定期向指导站汇报。
3、负责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指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落实和执行,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4、负责指导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发展党员,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党组织。兼任企业党组织成员的要在履行好D建指导员职责同时履行党组织成员职责。
5、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各方面得关系,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6、正确处理D建指导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7、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在企业吃拿卡要和接受馈赠报酬,不为个人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做有损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的事情,树立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非公企业D建指导员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非公企业D建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制定D建指导员考评制度。
1、D建指导员由指导站统一考评,每季度考评一次,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2、考评内容包括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三方面。其中工作绩效为D建指导员在其所管理企业的D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服务企业情况。
3、考评通过自我评议、民主评议和综合评议三个环节进行,由D建指导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向所属D建指导站申报等次,并提供能够体现工作成效的依据或资料;再由D建指导站组织D建指导站工作人员、相关企业业主、相关企业党支部成员以及相关企业职工开展评议;最后由D建指导站根据D建指导员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的现实表现,结合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评定D建指导员考评等次,同时报所属党(工)委审评把关。
4、考评分为优、良、不合格三个等次。
5、考评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考评不合格的将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批评指正,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将免去D建指导员职务。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制度
以企业党员情况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兼合式”组织模式组建企业党组织。
1、单独建。对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无论党员组织关系是否在企业,一律单独建立党组织。
2、选派建。对有2名正式党员的企业,由企业所在D建指导站,按照非公企业D建区域化管理分工,选派D建指导员到企业组建企业党组织,1名D建指导员可以到多个企业党组织兼职。选派负责指导该企业D建工作的指导员兼任党组织职务,只负责指导企业D建工作,不承担企业业务工作,不拿企业任何报酬。
3、联合建。对有1名正式党员的企业,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由3个或3个以上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
4、统一管。对没有党员的企业,全部纳入D建指导站直属党支部管理,由D建指导员分片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党的工作。
5、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有党员流出而造成企业党员数达不到党组织组建条件时,立即选派D建指导员加入企业党组织,保证党组织运行不中断、组织覆盖常态化。
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等知识。
3、严格管理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侵占和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8、领导工青妇组织的工作,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9、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组织企业党员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采取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三步票决制的发展程序,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注重向企业优秀员工倾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2、在D建指导站所管理的企业内工作人员有入党愿望的,所在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向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企业党组织负责培养;所在企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指导站直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指导站直属党支部负责培养。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坚持“两推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入党积极分子须经市里统一培训,未经培训的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6、审批前,由党(工)委委派指导站指导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本人进行谈话,然后报经市委组员办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党(工)委进行审批。
7、新吸收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由党(工)委委派指导员参加。
8、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登记备案:凡是进入企业工作或居住的党员,经指导站验明身份后,由指导站进行登记造册。在征求党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为同意转入关系的党员办理接转手续,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对不同意转入关系的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参加党的生活。
日常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收缴党费。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促进“隐形”党员和“口袋”党员亮明身份。对流动党员管理,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原则,除党费在组织关系所在地缴纳、党内统计在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外,与企业党员同管理,同对待,每半年企业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一次,做到两地互通,共同管理。
创先争优: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班组、为企业发展献策、创先争优和“学先进、树标兵、比赶超”等实践活动,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挥党员作用。
检查督导: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指导站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和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党(工)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并开展评先树优活动。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为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根据党支部实际,特制定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联系对象:每名党员负责联系1-2名企业职工,重点联系优秀职工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建立党员联系职工情况登记表,联系对象每年可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职责:深入了解联系对象的家庭状况、经济情况、思想状况、技术特长等各方面情况;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决定;同联系对象,交流思想,倾听职工意见和呼声,维护职工权益,畅通职工表达途径;了解联系对象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所想,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虚心向联系对象学习,尊重联系对象的首创精神,做好联系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要求: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树立党员在企业职工中的良好形象,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要把联系职工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生活上体贴;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党组织把党员联系职工工作作为党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党员联系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兑现奖惩。
“三会一课”制度
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不推迟举行。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策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研究支部重大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决议,并形成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决定,研究确定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进行督促检查。
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可以党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由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教员一般由支部成员或优秀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和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非党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谈话教育、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
4、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D建工作资料,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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