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创建设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情况汇报根据**直机关“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我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轮(2004-2005)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汇报】市地税局创建设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情况汇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地税局创建设党建工作
先进单位情况汇报
根据**直机关“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我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轮(2004-2005)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就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进行了部署,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责任
(一)统一抓党建的思想,提高抓党建的认识。我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联系实际学习《党章》,结合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统一了在新形势下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实行党支部书记兼局长“一岗双职”的做法,机关党委坚持每年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使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都能及时的得到贯彻落实。
在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我局坚持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创建活动与第五轮“党建工作责任书”的落实相结合,制定目标,明确责任,通过市局党组与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与各基层党支部分别签定的第五轮“党建工作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全局各级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五个方面的责任内容:一要坚持抓好班子自身建设;二要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三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四要抓紧党员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五要促进税收和文明建设。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我局第四轮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深入持久、效果显著。
(二)坚持搞好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市局、区局两级中心学习组始终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并做到有学习计划,有重点发言,有讨论记录,有心得体会,有签到制度。两年来,两级中心学习组共集中学习281次,其中: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基层局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264次。市局机关党委为抓好学习制度的落实,还要求各党支部必须按季上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通过检查学习笔记,查看签到记录等方法,对各基层局中心组的学习实行有效督促。
两年来,在抓好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的同时,机关党委在2004年5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我们还邀请市委党校和厦大教授为党员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共20多次(含基层支部),并要求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学习调研文章,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党课两次以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亲自撰写“党课教案”,带头给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据统计,两年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共22次,上报党课教案22篇,其中有8篇“教案”在市直党工委获奖;处以上领导干部撰写的80多篇学习心得和调研论文,选送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委“教育办”参加评比的有30多篇,其中,2004年撰写的论文有5篇己获奖。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两年来,我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机关党委都分别制定有“工作规则”,涉及人事、基建、大项经费开支及大宗物品采购,都坚持集体研究。同时,在班子内部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注意沟通,加强配合。我局还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将局、处领导公车私用缴费情况、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都从网上“公示”,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均形成会议纪要;2005年10月,市局党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组织了地税系统第五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和8名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都注重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办税日”活动,体察民情,亲听民意。
(四)坚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我局党组每年在召开党风廉政暨效能建设会议,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基础上,每年都与各基层党的组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整改。并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报告制度,为构筑完备的监督体系,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情况,通过“监督卡”报告制度,从10大项24个方面向所在支部进行季度报告,以提醒和规范领导干部业余时间的行为举止,从思想和行动上牢固筑起反腐的防线。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重点对税务稽查权予以制约,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分离,规范办案程序,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两年来,地税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未发生重大违纪案件。
二、认真贯彻党章和条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04年4月,我局机关党委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进行了第三次换届选举工作。市地税局组建十二年来,市局党组十分重视所属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各党组织分别于1998年、2001年、2004年进行了三次换届选举,通过选举把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务实敬业的同志挑选到各党组织的领导岗位,增强了各支部领导班子的活力。按照《条例》规定,我局落实了市局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享受正处待遇的规定,我局党建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全局各级党组织都分别建有“党员活动室”、“荣誉室”、“电教室”和“思想教育基地”等。党组班子成员都能自觉参加中心组学习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缴纳党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缴纳党费等情况,各支部都按季度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参加了全市第一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委将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词,组织学习谷文昌、牛玉儒、张仁和等同志的先进事迹,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学习辅导报告,组织本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广泛开展“访贫问苦献爱心”及“青年党员奉献日”活动,局党组成员还带头为全体党员上党课,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中,市局党组围绕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外党员、群众以及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在税收征管、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中结合税收工作,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如:外税分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换位思考,推行“四真”服务公约(真心为人、真情感人、真诚待人、真切助人);直征局党支部以“五个一流”为标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环境),积极探索多种纳税服务渠道;稽查局党支部开展“温馨稽查”、“温馨导税”、“稽查请您点题”活动,在网上发动纳税人票选重点稽查行业,体现阳光稽查,文明稽查;
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党小组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将一站式服务升级为一窗式服务;同安区局党组开展“四零”活动在全省地税系统被推广;湖里区局党组针对区内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举办“被征地农民”流动税校,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被征地农民的家门口;海沧区地税局党支部将文明创建与行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推行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受冷落、不让地税的形象受损害等“五不让”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把教育和创建活动成了群众的满意工程。“两个活动”的开展,大大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党员素质、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了为纳税人服务水平、确保了组织税收收入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我局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市局党组制定了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厦地税党组[2005]7号,在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我们既靠集中教育,又靠常抓不懈;既靠思想教育,又靠制度保证。市局先后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关于加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关于建立**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活动监督卡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几项制度的通知》、《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关于党员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补充通知》、《关于加强青年党员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化了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
首先,机关党委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党委会,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教育开展得生动活泼,党员电化教育开展得扎实有效,“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其次,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都按规定拟定“党日活动计划表”,把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内容、负责人一一安排到位;第三,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都统一使用市直党工委提供的专用记录本,并指定专人记录和保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的资料齐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做到了活动有计划,经费有保障,人员有落实,资料都齐全。
三、努力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使党员先进性作用充分发挥
(一)创建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走前头。我局机关党委根据党员多的特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新形式。如:创建“厦门地税思想教育网”,开设“党建活动室”“党员之家”、“党建论谈”、“入党导向”、“警钟长鸣”等10多个栏目,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深受党员干部欢迎。地税组建以来,全局组织党员、干部到部队实行封闭式军训15期,计464人;组织“无偿献血”8次,参加人数近1300人次,共计献血量达20万毫升,其中党员参与献血人数多达600多人次。
在抗洪救灾、捐资助学、扶贫捐款等活动中,都是党员捐得最多,动作最快,据统计97年以来,全局累计捐款捐物106.2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00多人次,计人民币4万多元。我局从2000年起,实施党员发展预审制,发展预备党员及党员转正网上“公示”制,严格了党员发展手续,提高了党员发展质量。2004-2005年度机关党委共发展党员14名。地税组建十二年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一百多人,发展党员108人,还有60多名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创建与工作相结合,打造一流税收环境。我局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在优化税收服务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一是把“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我们号召党员带头,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个个都是办税环境”的理念,大力增强创建力度。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2005年10月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把“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开展“优化涉税服务年”活动相结合,设立党员示范岗,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在每个基层分局(所)设立“纳税人之家”,在每个办税服务场所设立“网上办税自助区”,免费为缺乏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电脑自助式服务。三是把“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相结合,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文明办税八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把“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相结合,对“厦门地税”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使其成为完全动态网站,集信息发布、办税服务,社保申报、举报投诉、CA认证等功能于一身,实现了“征税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服务信息化”,并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场所的“告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媒介,公开各种政策法规、处罚标准、过错责任追究、廉洁自律规定等,增加办税公开的透明度。
(三)发挥工、青、妇作用,丰富创建工作内容。在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我局机关党委注重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其自身特点,围绕税收中心任务,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一是“党建带团建”,根据厦直党〔2005〕38号文《关于认真开展2004——2005学年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4日,我局机关党、团委及所属各党、团支部书记与翔安区洪前中学,开展新一轮扶贫助学活动,各支部党团员分别结对该校的八位初一、二年级的贫困学生,帮助他们缴交学费,直至该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习,共计资助学费5280元,学习用品上千元;二是支持“妇委会”的倡议,开展为“博爱超市”捐献大行动,地税干部(2004-2005)两次共计捐献物资折价人民币7万多元;三是市局工会联合会两年来,组织“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等社会公益活动,共计捐款10多万元。
同时,每年开展对困难职工的慰问活动。四是为了全面宣传报道我局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弘扬正气的良好形象,机关党委收集、整理2003-2004年度“月评十件实事”,编录成册《我为文明添光彩》(第四册)。五是为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丰富机关的业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机关党委积极组织地税“直征杯”篮球赛、组织第四届“地税杯”足球杯邀请赛、组织“地税系统第三届文艺汇演”以及“全省地税系统球类邀请赛”和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如“行业之歌”歌咏比赛、“颂歌献祖国”合唱比赛等等。通过积极开展和参与各项活动,开拓了党员干部的视野,锻炼了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促进了我局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四、创建活动带来了“两转变、两增强”的明显成效
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通过开展“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增强活力、增强实效”为主题的党建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党的建设和发展,使我局税收任务每年超额完成。两年多来,**地税局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促税收及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地税组建以来,我局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全局组织各项税费入库从1995年的12.4亿元增至2005年达108.6亿元,平均年递增24.23。12年累计组织地方税费共达523亿元,为厦门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局2004年获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获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同年,信息技术分局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和2005年市局机关党委、纪委和市地税外税分局党支部分别被市直党工委表彰为第三、四轮“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纪检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地税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1-2004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市局机关党委被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二年来,所属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省三八红旗手”刘晓玲;“省新长征突击手”温卫华;省“巾帼建功标兵”蔡淑兰;“市级劳动模范”李华龙、陈忠华、江颂;市“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先进个人”洪正官、应娟英;“优秀党支部书记”陈凤梅,“优秀党务工作者”曾赣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温解放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在自查总结第四轮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少数党组织开展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领导力度还不够;二是有的党员在创建活动中认识还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三是有的党组织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归类还不够规范。
通过自查,我们将认真整改,有针对性地克服存在问题,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厦门特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一轮建设发展建立更大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