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综合治理方案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综合治理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1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__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2
20**年我局水政河道巡查工作在上级河务局的领导下,以河道范围维权为突破口,根据本河道管辖实际情况,坚持河道巡查制度,主动出击,及时发现查处水事案件,现将我局20**年河道巡查工作做以下总结: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长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于一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xxx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3月22日,本局组织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面向社会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知识,提高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春季是河道违章种植案件的高发期。为杜绝黄河河道内新生片林、乱耕乱种和违章建筑的发生。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3月6日,水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铁桥下凹里村民徐云亮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办理相关手续。
(二)“五一”长假来临之际,为确保节日期间河道及防洪工程设施的完整,针对春季偷盗七里村工程树木、偷盗工程地面铺设的花砖、在河道范围内非法乱垦乱占滩地行为,4月30日水政科全体人员组织了一次联合河道巡查。
(三)20**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一)对凹里村民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河务局签订了滩地管护协议,服从我局统一管理。
(二)在联合巡查过程中,在沿黄村庄采取入户调查、多方打听、散发传单、说服教育等多种方法对所辖范围进行全方位的执法巡查,防止各类水事违法活动的发生。由于管辖段河道,面广线长,任务艰巨,针对管辖范围大、巡查人员少的特点,我局结合实际,一是建立以水政科为主体,运行观测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巡查体系,充分调动巡查人员的积极性,分工协作,联合进行巡查。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沿黄村庄宣传水法规,向当地群众发放水法规宣传资料,讲解水利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水法规,保护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检举揭发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三是严格按照《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和次数,确保巡查到点、到位。四是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维护节日期间辖区内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对山西运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我局水政人员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对方已停止了违法行为。
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把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搞得更好。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4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xxx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5
为规范河道清淤、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立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目标,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和采砂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规避监管的采砂行为,重拳打击各种盗采河砂行为,确保河道清淤,采砂管理秩序良好,河势稳定,维护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河长为副组长,水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为成员单位的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向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砂标段、堆砂场、砂场运输车辆等项目和场所。
(二)整治步骤: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中旬开始,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中旬)。镇政府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
2、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中旬)。全面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1)审批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运砂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等,采砂作业单位是否具备从事采砂、运砂作业等资质。(2)监管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疏浚物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河道采砂、清淤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有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砂石和清淤物料是否按照批准地点堆放,运砂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河道清淤、采砂是否污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3)打击整治环节: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河砂、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清淤疏浚工程和采砂标段超时间、超范围、超量开采,以村民自建房屋为名进行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要真正做到联防联治,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3、巩固提高(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镇河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执法有效经验做法,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的现象,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五、工作分工
(一)各村委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清淤、采砂整治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镇、村级河长:镇、村级河长要把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镇级河长:将所挂河流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并监督检查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将辖区内河流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负责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配合上级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满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清淤、采砂整治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三)水务所:(1)负责河道清淤和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对全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审批、现场监管、疏浚物的处置进行自查自纠,对河道采砂标段要加强监管,防止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2)负责河湖管理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阻止非生产生活和非河道管理需要的车辆进入河道管理范围,防止违法采砂行为的发生;(3)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上报镇政府和县级河长办;(4)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优势,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
(四)派出所:(1)负责查处河道清淤、采砂及其管理活动中的治安管理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运砂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2)负责对违法采砂的组织者及违法采(运)砂逃逸者、暴力抗法者、涉及违法采砂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追查和处理;对违法改装、套牌的运砂、采砂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时进行查处。(3)负责查处交通道路上运砂车辆违法超限等行为。
(五)自然资源所:协助水务部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采砂
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渣料堆放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监站:(1)负责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对河道周边村庄无牌无证的采砂拖拉机及时进行查处;(2)会同水务部门对由河道清淤、采砂活动引起的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来开展。各村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治理主体责任。特别要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要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建立河道采砂清淤巡河问题台账,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水务所,水务所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问题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并一一落实好整改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村级河长要与镇级河长加强沟通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镇成立督导组,对各村、职能部门开展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置的处置、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紧硬”,见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是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让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各村委会要与镇水务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6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保护河道水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x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x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培训安全法律法规,制发通告,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形成备案报告。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规范砂石市场秩序,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意义
河砂作为河床的组成部分,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河砂可以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是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合理、规范采砂既可以疏浚河道,修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又可以产生经济价值。为此,必须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开采。全县河道采砂主要用于保障本县群众生产生活用砂需要和项目建设用砂需求,从严控制砂石外销。
二、整治目的
按照“政府主导、国有公司统一开采经营”的模式,逐步关停取缔各乡(镇)支流河道采砂,今后不再对外许可审批,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逐步使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整治要求及任务
(一)服从规划。坚决服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需要,服从旴江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生态修复为根本目标,以河道疏浚为主要方式。坚决服从河道采砂规划,实行河道采砂“五定”原则,即:定点、定船、定人、定时、定量。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
(二)规范管理。加强和规范河道砂石开采、运输、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1、乡(镇)支流采砂整治。从20XX年10月开始,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水利、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抽调干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队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乡(镇)采砂点进行采砂总量核准,达到开采总量的依法关停。未达到开采总量的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要求规范采砂行为,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
2、强化采区管理。采砂区所在乡(镇)政府应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协助县政府和县水利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采砂船舶管理、采砂纠纷调处、采砂区现场监督等工作,配合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打击辖区内河道偷采盗采行为。砂场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40%由受益财政奖励给砂区所在地乡(镇)政府。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3、明确审核权限。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购砂需求,对个人及工程建设用砂出具审核意见,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城投砂石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
(1)个人用砂审核。乡(镇)政府对农民(城镇居民)自建房或装修用砂进行审核(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核)。购砂人需凭个人身份证明、县国土部门《土地审批表》、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到所在乡(镇)政府(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核准的购砂量依据建设部门的核算标准。购砂人再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配送点)根据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售砂,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零星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
(2)项目建设用砂审核。建设单位先凭招标文件、开工通知书或项目主管部门的《购砂核准单》以及相关县直部门会议纪要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园区项目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具《购砂核准单》,具体用量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混凝土搅伴站用砂由县工信委根据用量审核单出具《购砂核准单》,建设单位凭《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根据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委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
3、优惠居民用砂。城乡居民(农民)按市场价,先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的采砂场(或者配送点)按市场价购砂,待房屋建设完工(或装修结束)后,再由县城投砂石公司根据原购砂核准单位开具的《购砂补贴单》对超过过筛砂56元/立方米、统砂50元/立方米的溢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至相关住宅小区楼下。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委、县城投砂石公司
4、加强运输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要积极探索组建砂石运输车队,并按照河砂装载需要对车辆进行改装,引导个体司机自愿加入专业运输车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组建并投入运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砂石的运送。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5、加强内部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应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强化廉政教育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风险防控,重点强化砂场现场人员管理,发现问题要从重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纪检、监委要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要尽快建立完善砂场信息化(购砂审核联动平台)平台建设,配合治超加强源头管控,依法缴纳税费,加快采砂船舶(或租约船舶)办证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优惠用砂政策。
责任部门:县城投砂石公司
(三)价格并轨。推进我县砂价与周边地区平均价格并轨,按不超过XX市砂石销售价格的90%的标准,确定我县砂石销售价格(其中,过筛砂80元/立方米、统砂70元/立方米),从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定砂石价格含砂场上车费用,砂场不得再另行收取上车费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为砂石价格调整机构,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确定为每两个月一次。由县建设部门定期发布重点工程用砂价格信息。
责任部门:县建设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四)严格执法
1、加快采砂船舶、采砂人员办证。县城投砂石公司要加快完善采砂船舶登记、办证,为采砂人员办理相关从业资格证工作。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2、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场管理人员违规卖砂,虚开证明倒砂。个人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虚开证明参与倒砂、卖砂,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相关规定从重惩处。坚决打击河道采砂过程中涉黑涉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制定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和动员大会。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在采砂场周边村、镇,城区重点路段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0月21日开始)。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总结和推广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完善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和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广昌县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公路分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大队、县税务局等及各乡(镇)、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刘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祖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详见附件)。
(二)加强执纪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插手或参与砂石开采、经营谋利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怕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
(三)注重政策衔接。要认真贯彻落实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四)实行全县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实际,强化举措,集中人力和物力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规范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奠定扎实基础。
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篇8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__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xxx水法》、《xxx防洪法》、《xxx矿产资源法》、《xxx环境保护法》、《xxx水污染防治法》、《xxx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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