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南流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汲取“合浦部分沿海乡镇采石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本次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的实际,从2016年11月29日起举一反三,对全县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合浦县水利局加强南流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强南流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汲取“合浦部分沿海乡镇采石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本次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的实际,从2016年11月29日起举一反三,对全县河道采砂开展一次“拉网式”专题强力整治,坚决彻底整顿许可采砂点,依法打击取缔非法采砂,依法依规解决采砂用砂问题,促进南流江生态景观和水质提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维护青山绿水,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边整治、边规范、边提高,强化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健全河道采砂法制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以及“县镇村三级联动巡查”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区域。全县南流江范围内的河道采砂河段、水源保护区河段及所有涉河建筑物河段。
(二)整治内容。 针对本地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重点整治采砂活动中破坏河势、破坏江岸、破坏环境行为;三是重点整改无临地用地手续,无环评手续、无船舶登记的采砂企业及采砂点;四是重点查处因采砂而破坏水利设施或过江设施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现成立合浦县水利局河道采砂专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马自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腾龙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本忠 副局长
花培松 副局长
姚太申 纪检组长
成 员:容仁冬 水政大队大队长
黄健伟 人秘股负责人
付小弟 计财股负责人
唐诚耀 水利股股长
赖康荣 防汛办主任
周若尘 工管站站长
罗泽彬 质监站站长
梁永玖 水科站站长
李 强 十字管理处主任
黄钟瑞 海堤站站长
李志钊 供水站站长
李德声 水保站站长
付 智 后勤中心主任
陈建文 信息中心负责人
周小平 设计室主任
梁伟龙 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政监察大队,由容仁冬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3个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常乐、石康):
组 长:李腾龙
副组长:容仁冬
工作人员:潘蔚文、龙家云、吴永平、刘雁、韦忠皇,抽调工管站、水保站、防汛办、水科站、石康所、供水公司等人。
第二组(负责党江、廉州)
组 长:何本忠
副组长:潘能文
工作人员:蒋宗霖,抽调南流江管理处、质监站等人。
第三组(负责石湾、星岛湖)
组 长:花培松
副组长:叶良彬
工作人员:董多、黄勇,抽调海堤站、水利股、十字处、供水站等人。
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组:
组 长:姚太申
工作人员: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1.在禁采区作业或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依法强制取缔;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的立案处罚。
2.已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检查该采砂点是否办理临地用地手续,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办理船舶登记。没有办理的视作整改不彻底,立即责令停业整改,要求其自行拆除砂架,拆除作业用电设施,所有采砂船舶停止作业并靠岸备检。
3.检查是否存在破坏河势、江岸、环境等行为,责令限期恢复原貌,拒不整改的,暂扣采砂许可证并立案。
4.检查是否因采砂而破坏水利设施或过江设施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立案处罚。
6.停业整改期间,应当加强值守,防止采砂点业主利益驱动出现偷采。对不配合的采砂点,实行县、镇、村巡视责任人联合24小时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