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县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显著提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企业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认真把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关,努力推进机械化生产;四是认真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五是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六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七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志和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八是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九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以反“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内容:一是整治企业“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二是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生产问题;三是企业存在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安全责任不清、安全管理各自为政问题;四是企业存在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和晚上加班加点生产问题;五是企业存在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的问题;六是企业存在生产药量、规格、级别超标和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问题;七是企业存在引进机械设备未按规定经过安全论证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问题;八是企业存在工人不按规定使用作业工具,不按规定采取消除静电措施,不按规定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具,企业对早晨配药、装药及中转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空档问题;九是企业存在工(库)房物品摆放杂乱、药物粉尘未及时进行冲洗、在工(库)房乱接乱拉电线,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十是企业有委托加工、冒牌销售、贴牌销售及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问题;十一是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无证上岗问题;十二是企业存在边整改施工边生产问题。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整治内容:一是储存场所的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整、有效的问题;二是存在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三是存在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问题;四是存在经营含有违规使用氯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的问题;五是存在采购销售非法、超规格、超药量、未张贴标识码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六是存在没有执行合同管理、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问题;七是存在没有按照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问题;八是存在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九是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搬运、守护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十是存在库区内乱接乱拉电线,严禁烟火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十一是存在经营许可证过期后从事经营活动行为。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重点整治的内容:一是存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存在零售经营点存放的产品超过许可限定药量的问题;三是零售经营点存在私自设置储存点、运输、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四是零售经营点有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
四、整治措施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4年1月—3月
各烟花爆竹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和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于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所在地县安监局报告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并由所在地县安监局向地级市安监局报告。
(二)整治阶段:2014年4月—9月
县安监局要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情况,是否做到事故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仓库区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制定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资金等情况;对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挂牌督办,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安监部门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4年10月—11月
县安监局组织督查组,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部署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等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
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成效,在前三个阶段工作基础上,组织部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回头看”总结活动。各地要针对前三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号。同时,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和标准化,着力提高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要按照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结合实际,创新工作
各地要及时发现、了解本地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
各地要加强本地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县安委会将适时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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