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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奉节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3-06-11 09:55:02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奉节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奉节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

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县政府决定,从20153月至 2015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游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 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代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奉节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

   长:吴康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德凤  县府办副主任

     胡云清  县卫计委主任

     熊治荣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邹兰江  县食药监局局长

     沈建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员:潘建华  县卫计委副主任

      邓家见  县卫计委行政审批科科长

      罗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邵和平  县食药监局药械监管科科长

      李崇容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由潘建华任办公室主任,邓家见、罗毅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联系电话:56567635

(二)职责分工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并派专人参加,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

县食药监局: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52月—— 20153月)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3月上旬—— 20153月底)

各医疗机构依照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54月—— 20155月)

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深入巩固阶段。(20156月)

对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群众评议,巩固工作成效。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站要根据县卫计委委托认真履行职责。县卫计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和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县卫计委、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要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衔接配合,互相通报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信息,会商打击措施,依法移送和接收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案件,共同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设立有奖投诉举报电话(大队长罗毅:13908266109)。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一经查证属实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元,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四)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行为,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地区的案件,要和涉案地区相互配合查处,必要时可根据需要报上级部门协调。对有关部门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立案,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六)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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