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冬季防火方案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冬季防火方案(精选3篇)
2023年冬季防火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为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为指针,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思想为着力点,以落实公安部20xx年9月22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为途径,全面开展冬防工作,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冬的防火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11月15日,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从20xx年11月16日到20xx年2月28日,为检查、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日到3月10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
三、任务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召开冬防动员部署会议。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增多的实际,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要及时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重点工种人员、重要岗位、重点部位人员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工作任务,明确防火工作目标,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安全。
各级政府要在20xx年11月16日前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督促社会各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尤其是社会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要依照法律顾问、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消防工作负责,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今年我市的冬季防火宣传工作要以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主线,以全面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近几年来我省其他地区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看,多数是由于重点工种人员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引起的,教训十分深刻。20xx年的冬防宣传月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6日至11月12日为“11.9”宣传周,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宣传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利用内部有线电视开展消防宣传,搞好消防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重点工种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防火知识、常识和遵章守法、岗位责任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各新闻媒体也要履行消防法所赋予的职责,尤其要加大对重大会议、重要节日的防火教育宣传。
(三)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普查整治的重点是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问题: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和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缺少或损坏等问题。
2.建筑问题: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问题:“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生活、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消防车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冬防工作对于长春市成功举办第六届亚冬会的重要意义,要落实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的自查自纠责任、行业或主管部门的督促整改复查责任、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重大火灾隐患逐级报告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制度、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全力确保冬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有领导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检查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察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加强冬防宣传攻势。要将防火宣传作为冬防工作的重点,大力抓好消防宣传“四进”、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宣传领导组织,将消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宣传,使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自防自救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冬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对此期间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冬季防火方案 篇2
为吸取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全面加强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及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26日至年2月29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3月1日至5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适时对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排查工作可以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单位、各场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查”:一查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查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单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六查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常识和基本技能情况。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需停产停业或取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取缔或暂扣、吊销其执照。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有关部门要采取断水、停电、查封、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监察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
(二)集中开展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扫除、大整治行动。根据冬季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1.1号行动。年12月17日至19日,对“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细致排查遗留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2.2号行动。年12月24日至26日,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排查,对大型活动场所进行现场监管,重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超员经营等违法行为。
3.3号行动。年2月1日至2月3日,围绕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的燃放场所和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逐一进行排查,严格审批把关。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四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着力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凡是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的“三合一”场所,必须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必须立即清理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凡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二是严厉打击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章行为。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对公共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要立即清理人员,文化主管部门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坚决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面落实“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或者自动
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切实加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监管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或者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建设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及时报请政府停产停业。五是强力整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大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公安消防大队要开展培训活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要针对老弱病残、流动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知识援助服务活动。要在各村(居)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冬季防火工作,定期播放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季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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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冬季防火方案 篇3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冬季气候变冷,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的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冬季夜长昼短,许多火灾难发现、难扑救,人员难逃生、难疏散,尤其是一些地区易燃建筑密集,“城中村”、“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十分突出。近来经济有所回暖,工厂企业复工增加,生产任务加重,容易新增或“回潮”三合一场所。为全面加强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切实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派出所按照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吸取“长乐1.3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KTV、夜总会、洗浴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文化馆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要害部门,消防违法工程,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九小”场所,各旅游景点及车站等候车室,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对公共娱乐场所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要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遗留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对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短期内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
(二)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冬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单位和群众手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冬防期间,开展针对冬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观摩学习、操作体验,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冬季防火工作中来。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南平市“”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完善各项公共消防设施,配齐配足特种消防器材装备,打牢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消防部门要强化执勤备战和队伍管理,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尤其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积极开展练兵竞赛,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组织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7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30日)。按照省、市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成立冬防领导组织机构,召开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冬季防火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冬季防火期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扩大冬防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3月1日至7日)。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冬防工作。县政府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冬防工作。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冬防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除白天开展大检查外,还应落实错时工作制;公安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场所以及辖区“城中村”、“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要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彻底予以消除。
(三)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务必于20xx年12月1日、12月16日、12月23日和20xx年1月22日、3月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县消防大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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