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4篇
【篇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学习反面典型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发言稿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它危害社会风气,阻碍经济发展,危及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近年来,不少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触犯了党纪国法,一步步陷入腐败的深渊,这样的结局是令人痛心的,经过对中纪委网站“以案警示”栏目中公布的腐败案件的自学,看着鲜活的案例人物,带给我的是深思、是震撼、更是心灵上一次深刻的洗涤。自“十八大”以来,众多事例表明:权力是把双刃剑,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放松心中对纪律规矩的警惕,必将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最终会毁了自己,给家庭和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这些现身说法的反面典型告诫我们,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作为党员,一定要铭记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我的主要学习体会如下:
一、认真做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出现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究其原因是对私欲与权力的过分追求,是无视党纪国法,为所欲为的结果。他们在社会发展、经济搞活的新形势下,面对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没有经得起“金钱关”、“人情关”的“双重考验”,最终迷失方向走上了犯罪道路,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贯彻落实“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牢记要以人为本,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让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成果惠及每一个百姓。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深入人民群众,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倾注于每项工作,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常见的一条就是放松了学习,没有做到对自我严于律己的思想改造,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一步步陷入深渊。因此,我们党员要不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树立发展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工作能力和本领水平。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三、严于律己,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经常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工作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道办事,照章行事,扶正祛邪,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要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以实际行动更好地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网络时代和市场经济下的各种诱惑,过好金钱关、权利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
反腐倡廉具有极高的紧迫性、必要性,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清水衙门”,腐败问题可能在日常管理、项目运行等多种领域潜藏暗流。扪心自问,当我们与案例中当事人处于相同的场景,能否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警钟长鸣,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活动,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自学,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绝对自律,严守纪律,始终注重自身行为规范,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作为一名党员,更要树立忧患意识,以展示的反面教材和案例为戒,吸取教训,在任何时候都要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通过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以律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远离腐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篇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十堰通报五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十堰,起酒驾醉,典型案例
湖北日报
2019-02-27
2019年2月27日,十堰通报五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局长余海涛醉驾问题。
2017年4月9日下午,余海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车。2018年2月,茅箭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余海涛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8年4月,余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二: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马家岗村委会原副主任刘忠学醉驾问题。
2017年12月4日晚,刘忠学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6月,刘忠学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18年10月,刘忠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三: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柳陂派出所民警付克龙酒驾问题。
2017年9月7日,付克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0.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8月,付克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竹溪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夏彦酒驾问题。
2018年5月24日晚,夏彦饮酒后驾车被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夏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竹山县溢水镇中心学校教师袁怀群酒驾问题。
2018年2月26日晚,袁怀群酒后驾驶小轿车被竹山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9.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袁怀群受到警告处分。
来源:>
【篇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
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
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
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酒驾案例心得体会
当前,在电动车未列入考证时期,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闯红灯、逆向行驶屡见不鲜,电动车事故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开着交通安全宣传车,不管是在8小时内还是8小时外,发现有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立即上前劝导,指出其违章行为,并给予当场纠正,力求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之目的。
今年的禁酒驾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处罚人员之多,历罕见。截至目前,我们大队查获酒后驾驶945起,醉酒驾驶62起。从查处数上看,我们在全市各大队排名中仍处于后位。但是,我们大队查处酒后驾驶小分队和各中队民-警,每天都在重点时段查酒驾,工作力度毫不逊色。交通安全教育也发挥了潜在的效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酒后驾驶人越来越少。我以为这就是的成绩!
凡是酒后驾驶人,在处罚时,不但要扣驾驶证3个月或6个月,还要记12分。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人必须接受7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科目一重考。面对庞大的考试人群,我们不厌其烦地组织他们学习,开展安全教育,给他们讲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细算酒后驾驶法律帐、经济帐、
推荐访问: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 通报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4篇】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个人剖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