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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抓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一是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2022年度全县共参保**人,其中职工医保**人,居民医保**人,参保率达***%,超额完成95%目标任务。对困难人群参保实施分类资助政策,2022年度共资助**人参保,政府资助参保金**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参保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夯实“三重保障”。落实“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减负、医疗救助保底线”制度要求,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累计**万人次受益,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万元,大病保险支出**万元,医疗救助支出**万元,倾斜救助支出**万元。职工医保累计**万人次受益,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万元,大病保险支出**万元,医疗救助支出**万元。三是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根据县域医共体开展中心药房建设工作要求,联合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出台《关于**县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的通知》,常态化规范开展带量采购的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等监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参与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及接续共七批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金额共**万元,其中最高降幅达**%,全面圆满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并荣获2021年度全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A级,实现了“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目标。
(二)优化医保服务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效能。一是推行高效经办服务。深入开展全县医保政策业务宣传培训,积极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皖事通”APP、“**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等载体,实现慢性病申报评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账户查询、参保缴费等医保业务类服务。严格落实“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7*24小时“随时办”医保自助服务,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场景应用,实现医保服务“刷脸办”。二是规范转诊转院流程。联合县卫健委发布《关于外出就医转诊备案的公告》,定期录制县外就医转诊转院操作宣传视频,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转院业务培训,协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取前三季度转诊转院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开通线上异地就医服务功能,设立线下转诊转院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县域外住院直接结算率提高至**%。三是延伸基层医保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两级“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综合窗口,配备经办服务人员,接入医保服务端口,开展信息查询、参保登记、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政策咨询等医保常办业务,给群众就地现场受理办结带来便利。同时,印发《**县”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方案》,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促进基层医保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群众“救命钱”。一是完善监管程序。年初制定年度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调整**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及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和审查委员会,聘请一名公职律师担任医保法律顾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动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监管重点。配合市局开展县级交叉互查和飞行检查,对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乡镇基层卫生院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进行专项检查,对肿瘤基因检测、血液透析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对死亡人员结算费用进行专项核查,对应由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专项排查,推动医保基金规范使用。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医保征缴。及时完成居民医保职能划转,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履行居民医保征缴牵头责任,深入指导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落实特殊人群参保资助政策,确保按时完成市对县下达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不低于95%的目标任务。同时,开展全县职工医保征缴稽核,做到缴费基数准确、缴费标准足额,应缴尽缴。
(二)精准落实医保政策。加强对基层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等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持续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严格执行安庆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大病保障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特殊人群(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人口)一站式医疗救助及低收入人群依申请救助工作。
(三)扎实推进医保服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探索智能信息化医保经办服务,拓宽应用医保线上服务功能模块,提升医保适老能力。试点开展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落地。常态化做好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抓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四)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巩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医保日常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智能监管系统,开展关键环节专项检查,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进定点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指导医药行业自律规范,确保我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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