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源市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23年03月30日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一个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源市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03月30日(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9年河源市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03月30日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全面落实省厅“1+1+5+5”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市局五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上级决策落地见效,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为我市“融湾”“融深”和“示范区”“排头兵”以及“生态河源”“现代河源”建设全面提效破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成机构重组,推进职能深度融合体现新担当
一是队伍人员结构得到优化。把机构改革重组后班子建设和人员调整作为2019年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和目标要求,稳步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切实加强市、县局机关班子建设,调整工作分工,落实中层领导选配和科(股)室人员调整工作,机关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工作职能得到深度融合。改革重组后的司法局,肩负着推进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重要使命,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实现“四大职能”大整合。三是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实现了人员大融合,人心大团结,事业大发展。
二、坚持协同发力,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呈现新局面
一是法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各县区积极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治县(区)专门机构均得到较好落实。河源是全省三个在机构改革后县(区)设立秘书股(组)的地级市之一,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简报形式介绍我市经验做法。制定《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工作规则、细则,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保障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依法治市委首次会议顺利召开。组织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会议筹备、材料撰写、会务组织协调等工作,顺利完成第一次会议的各项议程。三是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扎实开展。认真部署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评迎评工作和法治河源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向省推荐了3个全国示范创建单位、8个全省示范创建单位。我市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数量排名全省前三。
三、完善制度供给,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定《河源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及预备项目。积极参与开展《河源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调研,完成《河源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合法性审核。制定《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和参与效果,确保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顺利完成《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市共审查各类文件454件,提请市、县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28件,审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8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各级政府部门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部署对多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18场588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222张。规范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59个行政执法主体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通账户,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事项稳步推进。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四是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5宗,受理215宗,审结193宗。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410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9宗,其中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宗。五是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依法审查市、县政府各类合同1164件,重大合同、决策文件313件,审查市、县政府各类请示、规划等决策事项571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切实避免法律风险,出具审查意见书702份,有效地保障市、县政府的正当权益,为市、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坚决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一是特殊人群监管安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入矫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教育矫正讲师团,打造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加警察、律师、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加讲师团“1+5+1”教育矫正新体系。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突出“四个重点”,落实“五个一”要求,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进一步发挥延伸管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作用。“两个8小时”完成率达到100%。社区矫正对象的特赦工作圆满完成,特赦45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远程会见民生工程落实,会见1923宗,接待群众4441人次,实现最大程度便民、惠民。通过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督导。全市社矫对象无参与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事件,无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和非法出境的情况发生。“百日攻坚”活动及特赦工作在10月召开的全省视频工作会议上受表扬并作经验介绍。全市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82人,解除867人,在管社矫对象869人,配备电子定位手机、手环798人,配备率为92%。强化日常管理,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15人,安置1515人,帮教1553人,安置率为94%,帮教率为100%,无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二是人民调解成效明显。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卓有成效的化解成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新中国70周年华诞祥和稳定。推动成立河源市医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河源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开展全市调解业务工作培训,有力提升了全市调解员队伍业务技能。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84人。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7007宗,调解成功6881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2%。三是扫黑除恶深入推进。分别出台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辩护代理指引”等,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把“律师如何做好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律师培训专题,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加强对律师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跟踪督导,落实涉黑案件开庭旁听措施。收到律师参与代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告备案71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线索排查和谈话工作力度,累计开展谈话2178人次,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2178份,制作谈话笔录468份,累计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61条。先后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题教育训诫会30余场次,实现全市100个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全覆盖。
五、践行为民宗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凸显新亮点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司法厅平台的互联互通。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办理12348热线平台工单任务落实。以点带面,加强督办、指导,超额完成41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78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得到省厅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二是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全市1433个村(社区)和顾问律师做好双向选择,完成合同签约,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市村(社区)、镇街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6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共4.2万件数。建立由82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名册库,做好律师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律师调解工作。派出公职、法援律师陪同市领导接访46次,接待来访群众34批257人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律师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组建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团,建立对应微信群109个,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483场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服务贫困户1154户2260人。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建立进出口企业律师服务信息库,对进出口企业及其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落实市委丁红都书记对律师工作的指示,开展律师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实,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律师队伍。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全市公证处办理公证8775件,同比增长22%;其中河源公证处办理3986件,同比增长近40%。不断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进程,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努力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业务2685件,同比增长34%;顺利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在考试安全实施、考风考纪等方面实现了“零差错、零补时、零投诉、零违纪”的目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加大青少年学生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194场次,参与师生6.1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2640场次,出动人员2.8万多人次,发放宣传品140万多册,接受群众咨询4200余人次,直接受众人数90万余人次。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连续两年实现市、县区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覆盖,“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做法获河源市第三届“河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大赛二等奖。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以及《法治声音》栏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175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18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条件并完成申报工作。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运用河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河源普法网、网易新闻、今日头条、天天快报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信息2700余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承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2407宗,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1.3%,实现全覆盖案件的被告人100%有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共派出值班律师约800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认罪认罚等其它法律帮助约8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6宗。依托市、县残联建立了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25宗。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26宗,追索劳动报酬及相关损失约1500万元。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97宗,同比增长35.89%。首创法律援助楼宇视频宣传方式,法律援助知晓率持续提升。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编写工作,共有7宗案例被司法部采纳,位列全省第五。去年6月,市局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六、坚持党建先行,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
一是机关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对市局机关党委进行补选,补选了党委书记和委员。新增1个机关党支部,完成5个党支部换届选举。部分县区司法局的党支部也完成了换届选举,全系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以确责、履责、追责为主线,着力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及时调整市、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抓好市局巡察整改工作,对照6个方面18个问题,自觉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改出成效。三是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贯彻落实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局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领导之间开展谈话提醒。落实“深调研”要求,形成一批“融湾”“融深”以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调研成果。坚持党组成员挂钩县区制度,落实业务指导、工作督办指导机制。四是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反思、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全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五是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共选派出25名(其中市局6名)优秀党员干部到基层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党建指导员和扶贫干部,指导和开展扶贫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在“6·10”“6·12”洪灾中,市、县局派驻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抗洪救灾,恢复生产,收到当地村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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