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圆文档网>工作总结 >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报告(范文推荐)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报告(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30 09:44:01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的报告民乐县公安局2023年05月22日县发展改革局:根据你局关于报送“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重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相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报告(范文推荐)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的报告

民乐县公安局

20200522

 

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你局关于报送“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重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项目工作情况

公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事关公安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事关社会治安稳定的平安工程,是事关警务民生的警心工程,是打基础、利长远、管全局的大事。2016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有利时机,深入分析和研究我局基础设施现状和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以公安局派出所业务用房争取为主要方向,落实了建成了一批项目,保障了公安工作,增强了公安队伍战斗力和执法水平,对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十三五”期间我局项目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局共上报项目14个,下达投资计划项目4个,分别为六坝、三堡、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六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六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总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

2.三堡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三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总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3.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820平方米,总投资1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4万元,地方投资5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4.扁都口毒品检查站项目

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总投资3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44万元,地方投资104万元)。

由于该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河口自然保护站实验区内,2019917日,经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审核,原则同意民乐县公安局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目前,由于疫情影响,相关审批工作滞后,尚未批复,待国家林草局批复下达后即可动工建设,力争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十三五”期间项目实施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改善公安基层基础设施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局抢抓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加大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局主要领导理清思路、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从项目的编制、上报直到项目落地实施全程跟踪,并由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保证到了项目从上报到实施的连续性。

2.通过多种方式认真抓好项目工作。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我们通过研究政策跑项目、吃透精神报项目、做好前期上项目、搞好协调抓项目等工作措施和方法,千方百计使更多的能够落地建设,并且建立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常抓项目建设工作。

3.加强对项目的管理。项目工程虽然已下达了投资,但如何使投资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却是最终目的,因此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法人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等实行全过程负责,明确了项目法人的风险和责任,增强了对项目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确保了公正、公平。三是严格执行监理制。在项目建设中,对工程建设实施了专业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四是严格执行合同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等,在实行招投标后,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明确了工作范围、职责权限、质量和进度等,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三)项目建设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三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投入使用,扁都口毒品检查站虽在审批过程中环节较多,但也会在年内动开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主要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基层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我局“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四个项目,均是基层所、站建设项目,无论是规模还是投资均比以前有较大规模提升,建成后的三个派出所,无论是办公、办案还是民警生活条件方面都得到全方位优化。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成后,也将更好地发挥查堵防控、先期处置和检查登记等多项功能,守住甘青交界扁都口这个咽喉位置,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实施的水平。通过四个项目的实施,使我局相关部门从项目建设的门外汉到行家里手,使每个项目无论从前期各项审批手续的取得到最后竣工验收后的备案工作,都能严格按政策和规定办理,做到了即注重工程质量这个硬件,又注重资料完整这个软件,全方位提升了对项目的管理水平,从而为以后争引项目和实施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虽然在项目建设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全面提升我县公安基础设施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我局共有十二个派出所,目前按新标准建成的只有三个派出所,只占到四分之一,辐射于各乡镇的派出所业务用房陈旧、落后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大部分派出所业务用房都是建成于2005年左右的老旧派出所,一方面设计标准底,保证基本业务运行支撑力不足;另一方面配套设施落后,基层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困难。无论从环境、面积、设施现状等都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达标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

(一)预期目标和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必将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安定有序的需求和期待,以及社会各方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而公安机关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素质能力、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在逐步提高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不适应问题也突出反映出来,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继续在省、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紧抓中央加大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一批项目建设,有效改善我县公安基础设施条件。

(二)重点任务

1.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

根据目前我局基本情况,随着民警、辅警队伍的不断扩大,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对警力下沉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的要求,我局基层派出所人员也日益增多,我局12个派出所除六坝、三堡、民联派出所按新标准已建成外,有7个派出所都是修建于2005年左右,面积均为150225平方米左右,洪水派出所是与乡镇合建,城关派出所甚至还是借房办公,从功能、面积等方面都与目前形势严重不符。因此,拟将剩余9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都按新标准上报为“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中:南丰、永固、开发区、顺化、丰乐、新天、南古按农村镇一级派出所每所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每所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城关、洪水派出所每所建设规模1550平方米,每所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15万元,地方投资135万元)。

2.看守所改扩建项目

我县看守所是于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过多年运行,目前各项基础设施陈旧不堪,虽经多次修修补补,但无法得到整体改观,而且当时设计时采用标准也已十分落后,功能设计不科学,对在押人员管理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按最新标准我县看守所建筑面积应达到4868平方米,目前我县看守所现有面积为3648平方米,还需改扩建面积1220平方米,改扩建面积预算总投资354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8万元,地方配套106万元)。

(三)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投资政策,及早谋划和调整做好项目工作的思路、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的对接,为全县公安工作提供议题和建议。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及时汇报、重点对接、全程跟踪”原则,积极与发改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长期联系机制。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把握信息,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和资金争取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计划盘子。

三是及早对拟报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提早对涉及到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前期手续进行审批,确保上报项目成熟。

推荐访问:民乐县 工作总结 发展目标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报告

版权所有:心圆文档网 2014-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心圆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心圆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豫ICP备140245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