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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海珠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4 15:00:08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2015年以来,海珠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积极履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海珠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海珠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区司法局关于2015

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以来,海珠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积极履职、创新实干,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上半年,我区荣获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局获省、市表彰的干部有6人次。

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保和谐大局,力促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努力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和“两类人员”管控两大维稳职能,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能力,确保和巩固和谐稳定大局。

(一)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上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676宗,同比增加7.3%(信访率同比下降68%),涉及人数6266人、金额1.36亿元,成功1672宗,成功率为99.76%,案件履行率100%;其中成功调处群体性纠纷31宗(含因意外死亡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纠纷13宗),诉前联调室成功调解纠纷181宗。

1.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强化预警作用。在重大节日、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各项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如我局参与“7·15”公交纵火案伤员理赔工作,23名已医疗终结人员的赔偿事宜均调解成功;官洲司法所48小时快速调处幼儿园男童突发死亡案;瑞宝司法所经过三天的连续调解,促成3名涉赌人员在逃跑中坠亡纠纷的成功化解。根据区防范化解排查劳资纠纷“和风行动”的有关安排,通过走访座谈、查阅文件、集中研究等形式,先后到3个区职能局和6条街道开展防范排查化解劳资纠纷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农民工讨薪维权服务工作。

2.提高基层调解员综合水平,夯实工作基础。以会代训、以鼓励促发展,组织召开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明确新一年调解工作目标,并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司法所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辖内基层调解员开展培训共36场次。

3.做好人民调解的宣传与交流工作,扩大影响力。在海珠湖北广场举办2015年人民调解宣传月咨询日活动,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调解宣传活动共18场次。配合做好第七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活动,我局作为我省唯一代表在座谈会上介绍区域性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并得到司法部基层司副巡视员李冰的肯定。

(二)特殊人群帮矫力度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2名、解除167名,现在册485名;新增刑满释放人员117人,现在册1090名,安置率为98%,帮教率为100%

1.加强“两类人员”日常管控工作。严把入口关,上半年共办理社会调查评估26宗,因不符合我市居住地条件而退回社矫决定机关的人员有37名。把好出口关,审批外出申请80宗,依法限制出境报备132宗,接受外地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办理居住地变更事项13宗。加大日常管控力度,上半年共发出《警告决定书》14份,对15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级别确定及调整,审批社区服务减免16名。

2.开展人性化帮扶活动。今年来通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慰问生活困难“两类人员”266名、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4名,投入专项经费近5万元。江南中街社区矫正人员江某在司法所的帮扶、引导下,发挥其慈善组织成员作用,先后对20名特困“两类人员”开展慈善救助;龙凤司法所与安置帮教对象陈某自主创立的527烤吧签订安置协议,解决有需要“两类人员”的就业问题。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理顺成员单位间工作关系,召开了公、检、法、司季度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就我区法律文书送达、非户籍居住地界定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解决,促使相关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联合社会组织合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团区委青年地带社工组织对我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工评估、介入、心理辅导等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协调各街道家综中心社工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持为民宗旨,力促法律服务保障创新局面

立足司法为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群众职能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凸显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保障优势。

(一)辖区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

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作用、普法阵地宣传作用等措施,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区普法工作经验被《南方日报》作专刊报道和宣传。

1.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示范作用。2015年初向区五套班子领导干部提供了《民法好读》等三本法律书籍进行阅读。组织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法制讲座。各单位以自学为主,结合实际问题,学习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区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拓展并完善普法阵地建设。今年以来结合区工作重点,共制作更新法治宣传墙报2批次、514张;依托海珠区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了海珠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新港东路地铁口、黄埔村牌坊等琶洲国际会展区域新设置了4块大型户外法治宣传广告;依托海珠湿地一期、海珠湖电子显示屏开辟普法阵地,滚动性播放法治宣传短片。

3.做好“六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召开法治宣传骨干培训会议,明确“六五”普法终期验收标准,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终期验收迎检工作。以此次终期验收为契机,开展“一司法所一普法特色”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司法所梳理、总结普法工作亮点,凸显各所普法特色。认真组织、配合我区做好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我区普法档案得到市考核组充分肯定。

(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

上半年,我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3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来电来访达4890人次,同比增加了2%

1.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扩大受援覆盖面。先后建立驻看守所法律援助站、驻法院法律援助站和我区涉军法律援助站,并安排12个律师所22名法律援助律师轮流定期值班;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注重发挥街道法援站工作积极性,上半年各街道法援站共办理法援初审案件27件。

2.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规范化管理。改革申请类案件的管理模式,通过指定案件重点督办、回访受援人、旁听案件审理和征求意见等举措,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组建专业化法援队伍,专门组建了由100多名志愿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办案交流会、观摩庭审等形式对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和法援志愿律师开展培训共8次。

3.落实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兼顾效率与公平。我局率先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广州市海珠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组建专业队伍,遴选了22名执业3年以上、具有丰富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组建首批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制作统一的《刑事速裁法律咨询笔录》,创新性地通过通知辩护的形式指派了8件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工作宣传,印制《刑事速裁程序问答》3000份、《致被羁押人员近亲属的一封信》1万份,由各办案部门派发给每一位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我区刑事速裁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上半年区公职所共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规范性文件29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件,为区职能部门或街道提供法律意见57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150人次;各司法所共为街道办事处和村社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和章程108份,提供各类法律意见和咨询337 件,参与协助街道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37宗,指导村社依法自治、选举等工作56次。

1.努力把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细做实。统一工作认识,积极协调区府办、区委办印发《海珠区关于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地方党委、政府为我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推进工作规范化,定期走访社区了解律师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协调处理;完善、细化台账填写、服务规范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法律服务。加强检查考核,制定社区法律顾问评估考核方案并完成了2014年度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为服务合同续签、补贴发放等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局领导分组带队到司法所和社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了解律师进村居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给予指导、协调。今年以来各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187件,协助街道、社区居委审核和修改合同108份,开展各类法律知识讲座164场次,听讲人数上万人,参与调解案件84件,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今年6月,我局作为全省区县级司法局的唯一代表,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2.不断加强律师管理指导工作。做好律师所日常指导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批各项申请业务10件;实地走访了13家律师事务所,对辖内两间出现违规经营和疏于管理的律师事务所责令整改;顺利完成对辖内33家律师事务所的2014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做好群体性敏感案件跟进工作,上半年对7宗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进行了跟踪指导。

3.为律师服务地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搭建律师所与检察院的交流平台,组织我区律师所负责人到区检察院参观并举行座谈交流,促进律检关系。做好律师推荐工作,向我区法学会推荐18名律师成为理事和会员;根据区人防办、区残联的需求成功推荐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三、固司法根基,力促基础建设工作有新突破

以提升为核心,不断推进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基础建设,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上半年我局共收到锦旗37面,表扬信26封,2名干部被评为“海珠好人”;4月,我局作为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会议中作交流发言

1.拓宽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制度,健全经常性培训机制,制定了《海珠区司法局2015年干部培训计划》,各科室、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定期开展不同形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上半年共组织了290人次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场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统一思想认识,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专题理论学习,通过局领导讲党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等相关内容,筑牢干部队伍思想防线。建立督查机制,印发了《海珠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查办作风问题“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3.做好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切实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开展岗位交流工作,上半年我局10名干部在机关、司法所间进行轮岗交流,解决思想僵化的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上半年3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试用期满转正任职,调出干部2名、调入干部1名、接收军转干部1名、公招干部2名,续签劳务合同2人、招聘调解员3人。修订三定方案,依据相关文件、政策对原来的三定方案进行修订,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开展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现已审核人事档案10份。

4.落实党务、工会工作,切实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开展模范部门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入党知识讲座、五四青年节座谈会、党课等活动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我局党总支在区直属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获评优秀支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组织我局党员23人注册为“志愿时”系统的志愿者,注册率达88%;共开展了大型志愿者活动6场,参与活动72人次,总服务时长超过180小时。发挥工作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体育竞技比赛、慰问困难干部和老党员等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

今年,市司法局确定我局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我局着力构建覆盖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力促实体平台建设基础扎实。

1.开展实体平台标识建设。深入摸查基层社区工作实际,选取赤岗、滨江、南石头、凤阳和瑞宝等街道的10个社区作为平台建设试点,规范化悬挂“公共法律服务站”条形牌。

2.完善实体平台集成服务。以平台建设工作联动十分钟法律援助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人民调解服务网、法治宣传服务网和社矫安帮服务网等五大服务网络,实现区、街、社区三级平台均能根据群众个案需要提供咨询、调解、法律援助、代书、监管教育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3.推进平台服务规范化建设。完善实体平台场所公示牌内容,明确告知法律服务项目、程序、所需资料和投诉渠道;制定工作标准,对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台账填写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实体平台的服务质量。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增加、工作标准提高,在政法编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有待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整合社会资源,应对和满足新任务、新挑战。二是我局目前工作思路、工作效果与上级要求、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有待我们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服务民生、保障大局的工作思路,为辖区经济社会和人文社会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

一、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

一是结合区各项中心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完善联调机制,做好在看守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和设立物业管理纠纷专项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综合能力。

二、不断突出特殊人员帮矫效果

一是继续完善社工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二是结合上级关于刑事案件速裁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判前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等配合工作。三是不断理顺、加强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和各成员单位间的衔接工作。

三、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不断扫除普法薄弱区域。二是不断探索建立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形式,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载体的法治宣传模式。三是继续认真做好“一司法所一普法特色”创建活动。

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整体水平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二是收集优秀经典案例,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三是以抓好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努力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

五、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新一轮的社区法律顾问签约工作。二是完善服务标准、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细做实,突出民生实事惠民实效。三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四是提高为律师服务的意识,为律师执业、服务地区发展创造条件和搭建平台,促进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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