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11篇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1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2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阿Q正传》。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3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4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5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6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已经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为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成为世界名著,“阿Q”也成为“世界名人”,直到现在,阿Q二字还常挂在人们的嘴边。阿Q的形象如此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如此之巨大,究其原因正是《阿Q正传》成功塑造了阿Q这个乡下农民的形象,鲁迅先生通过这个形象,揭露和批判了二十世纪初旧中国农民身上存在的致使中国长期落后挨打的愚味、软弱、自私、虚荣、狂妄的劣根性。
阿Q的身上,体现着自负和自卑的两种极端性格倾向,他是极其卑微的小人物,他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没有职业,没有家,没有住处,有时穷得只剩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只是靠给别人打短工为生。但是他却瞧不起末庄所有的人。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也不以为然,以为自己的儿子将来比他阔多了。阿Q还把自己头上的伤疤作为高贵的标志,别人嘲笑他时,便说:“你还不配......”。这便是阿Q所代表的中国人的自负心理,极度自负的人往往会朝着极度自卑的方向发展,阿Q为了逃过别人侮辱,免受皮肉之苦,甘愿用自轻自贱来换取别人的同情,从而避免别从的侮辱。如末庄的闲人揪住阿Q的辫子往墙上撞时,他便承认自己是虫子,这完全丧失了人格和自尊,多么令人心酸!
阿Q对革命不了解,并不懂得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他投机革命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对别人进行报复,甚至连王胡这样的同胞也不留了。所以阿Q“参加革命”遭到拒绝后,就想到衙门里告状,告别人谋反,好让他满门抄斩。阿Q不是真正的革命者,即使阿Q“革命成功”最终也会变成赵太爷那样的新统治者。
阿Q既软弱又胆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没有能力改变现实,无法面对现实,便只好利用精神麻醉法,在想像中麻醉自己,忘记痛苦。当阿Q受了别人侮辱时,十公恼恨,但很快就忘了,他只有借着自欺欺人,迅速忘却恼恨心境才能恢复平和,也只有这样才能重新高兴起来,阿Q遭别人棍棒的痛打,就是用“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来求得解脱的。
阿Q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什么人都可以欺负他,与人打架,他经常是要吃亏,但他常常十分得意,因为他有一种妙法自慰,别人打自己,就想像成自己的儿子打自己。钱被人抢了,他在愤怒之中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想像成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历害的凌辱,他也会用类似的方法为自己解脱,从而莫名其妙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
作为一个生活的弱者,阿Q无力抗拒黑暗和恶势力的迫害,丧失了普通人的思维规律,近乎于精神失常。后因赵家遭抢,阿Q被人陷害,一步步走向刑场,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反抗,为自己辩白。最后要画押了,阿Q还担心自己画不圆,被人笑话而烦恼。这是多么的愚昧和悲哀。这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深痛感受的结晶,在鲁迅的心中,阿Q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理。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7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脱光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妓女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8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着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9
鲁迅先生曾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他开启了白话小说的新时代。很多人说鲁迅的小说晦涩难懂,不提倡阅读。但我觉得,读他的小说,需要极强的责任感以及严肃的态度。仔细认真品味其中的人物的言行举止,不止有笑话,更多的是悲衰,是那个社会存在的悲衰,其中还隐隐含着鲁迅先生内心的巨大悲伤。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痛苦,是我们这一辈人无法体悟的感情,我想是那个风雨的时代造就了这个伟大的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也成就了一个伟大的时代。有人说他的文笔像是一把利剑直击敌人心房,的确,他将敌人的弱点看得清清楚楚,一击致命。他时刻都是冷静的,严肃的。
初读《阿Q正传》是在初中,那时年少轻狂,只觉其中搞笑之处,笑过就烟消云散,至于其中的深意,无法领会,也无意去探索。如今再次拜读鲁迅先生的作品,被深深感动,其中细微之处,皆可见其用心良苦,而阿Q这个人物,在我脑海里也越来越生动,越来越真实,原来以为可笑的地方,现却又觉得可悲了。
《阿Q正传》一共分为九章讲述了阿Q悲惨的一生。小说既不冗长繁琐,也不枯燥无味。全文用看似调侃的语气记录了阿Q的漫长又短暂的一生,充满戏剧性又让人回味无穷。
第一章是作者作的序,题目为序,内容也如序言一样,介绍了小说的主人公阿Q,阿Q的身份仿佛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我们只能由推测得知一个大概,作者等于将阿Q架空于那个时代,那个地方,未庄,听起来也觉得不那么靠谱,文章开篇就以看似戏谑的口吻为我们介绍阿Q这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第二章就表现了我们时常用的“阿Q精神”这个词的含义,阿Q总是被村里人嘲笑,但是他却心里边看不起村里人。当与别人打架时,阿Q总是输,但他输了却不气缓,反而很开心,他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充满优越感,但是这种精神胜利法并不一直有用,实在解决不了,他就自己打自己,就像自己打了对方一样,然后睡去,这个可笑的阿Q,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这是一种变态的心理。这也是鲁迅先生对鸦片战争后中国人的批判: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另一方面对自己的统治下的臣民进行疯狂镇压与剥削。中国统治者一方面鼓吹自己多么伟大,其实已经到了十分危亡的时刻,却想要用精神胜利法来聊以自慰。
第三章《续优胜记略》,在这章里,阿Q先后主动招惹了三个人。先是捉虱子的王胡,只是因为他的虱子比王胡的少就要找王胡打架。呵,阿Q可笑的自尊心不禁使我哑然失笑。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为了莫明其妙的攀比,让自己不痛快吗?有时候为了可笑的自以为的尊严去做一些浪费生命的事情。但是呀,真正的自尊是别人夺不走也踩不灭的,然而何谓真正的自尊,我还要去领悟。阿Q与王胡打架输了又骂了钱太爷的儿子遭到痛打,之后通过侮辱小尼姑,消了气,又充满自豪。阿Q本来就是弱势,但遇到小泥姑却又欺负她,这是典型的欺软怕硬的行为,让我对阿Q想要同情却又同情不起来。
第四章中,阿Q去勾引了赵老太家的女佣吴妈。吴妈受到惊吓让所有人都知道了。吴妈也是值得同情的被剥削者,但吴妈却也瞧不起阿Q,为了自己的清白,让全府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这是两位底层人之间的人情冷漠.吴妈的这种行为,也间接导致了阿悲哀的结局。鲁迅先生写的阿Q与吴妈,更像是封建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考虑他人的死活,可见封建社会的自私与冷漠。
第五章《生计问题,阿Q自上次调戏吴妈以后,村里的女人见他就躲阿Q也没有人找他做短工了,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别人找了小D来打工,阿Q十分生气,就找小D打架,没有赢,他又去偷尼姑的萝卜,却被大狗追咬。在经过细细考虑之后,阿Q决定离开未庄。在这一章,阿Q在村里的地位被小D所取代,小D与阿Q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苦人,小D与阿Q一样都能自轻自贱,但从鲁迅先生对他的态度与阿Q相比,却少了一些嘲笑与讽刺,鲁迅先生对小D寄予了新的希望。
第六章主要讲的是阿Q重返未庄,村里人对他十分尊重,但渐渐发现情况不对,阿Q告诉别人他只是小偷的下手,于是又遭到了村里人的嘲笑。在这章可以看出,阿Q虽说逃离了未庄,但他的性格却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依然懦弱无能依然自夸自大,阿Q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失败者,这让我觉得一丝悲哀。性格上的好吃懒做却又爱慕虚荣,让阿Q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被人瞧不起。
第七章讲的是阿Q听说革命党人要来了,他一心想要革命,结果还是错过了。阿Q一心想要革命,但其实阿Q根本不知道革命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革命,他只是盲目地、自以为是的要革命,在这里,鲁迅先生深刻地批制了此时封建王朝不坚定的立场。想要命却又摇摆不定的心思,不知改革为了如何的目的,就如阿Q一样,错过了机会,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第八章《不准革命》,阿Q去找“假洋鬼子”,想要革命,却被忽略,阿Q觉得十分不甘,夜晚又看到赵老太爷家被抢劫。第九章阿Q被作为替罪羊被杀头,最终走完了他这荒谬的一生。
鲁迅先生在整个文章中,细致地描绘了“精神胜利法”甚至在阿Q被杀头时也在自我安慰。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麻醉教育,正是使劳动人民不醒的麻醉剂。得以使劳动人民永远被压迫、被剥削。永远顺服于统治者。
鲁迅先生带着满腔的热血,狠狠地批判了封建统治者的腐败与无能,他用犀利的文笔,戏谑的语调,将阿Q自尊自大,欺弱怕硬,自欺欺人的模样呈现在我们面前。他是民族的斗士,他用文字呼吁人民大众清醒,我们这些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人民群众永远是他最同情的人。
如今我们的祖国已经没有封建王朝的剥南与压迫,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自由平等的新时代,好多人说鲁迅的文章已经不适合现代了,但我认为,我们需要!我们的社会劣根性并未完全铲除,我们需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要那样悲哀的时代,不能成为阿Q那样的人。虽说我们需要乐观精神,但却并不需要“阿Q精神”。
《阿Q正传》是部我们当代青年人必需一读的小说,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警醒是曾迅先生为我们留下的巨大财富。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10
前段时间讲授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读完课文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觉得阿Q又可笑又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
阿Q的精神胜利法往小里说可以称之为乐观。其实说起来,乐观原本是人所应具备的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有很多时候,人都需要一种乐观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让自己以一种更好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就比如说我们的物质世界十分的丰富多彩。对我们人类来说有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人的本性中有着很强的占有欲和自尊心,看到好的东西就会拼命的想要得到,并且可以为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正因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我们也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达到自己的要求。好了还想更好,这山望着那山高,不断膨胀的欲望与占有之心会使人的心灵扭曲,甚至会导致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不现实的欲望而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性命。而这时就需要我们心中的乐观心态来调节,从而让我们知足,收起自己过分的欲望——至少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足才能常乐嘛。
然而,乐观一旦过了头(就象阿Q),那么就会变成一种精神上的堕落。形成一种甘为人后、不思进取,甚至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心理。阿Q就是这种心理的典型。起初,未庄那些有权有钱的老爷们欺负他、打他他还会还手,还要跟人家拼命,这说明他还有着做为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他希望得到一个作为人的最起码的平等与尊重。可是这样对于他似乎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未庄的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阿Q的态度,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欺负他——拉着他的辫子把他的头往墙上磕。阿Q当然不服,可是他又无力还手。但是这时的阿Q并没有去想别人为什么会看不起他,他更没有为了自己在别人面前不受嘲骂,有着起码的尊严而让自己活的堂堂正正、不再欺软怕硬。而是用自己那所谓的乐观精神来安慰自己:“我终于被儿子打了。”听起来,心理或许会得到暂时的满足,好象别人吃了亏一样,挺舒服。殊不知他是在自己贬低自己,自己看不起自己。到后来,他居然还演变到别人前脚刚打骂嘲笑过他,他后脚就忘了,又把人家当圣人一样的贡起来。为了让自己的心理更快乐一点,还美其名曰:自己是天下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我听了以后真想上去也揍他一顿。一个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的人,又如何能让别人尊重你呢?阿Q不知道自己这种极为可笑的精神胜利法,这种夸大了的乐观心态,只能用于麻痹自己,让自己沉溺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得到一个虚幻的精神补偿而心满意足于现实,让自己更不快乐。
鲁迅先生之所以要塑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正是要映射出潜伏在千千万万中国人心中的“劣根性”,让世人真真正正的去看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他是要唤回沉默国民的灵魂啊!要知道,一国之中有一个两个、哪怕百十个这样的人都不要紧,但要是全国的人身上都有着阿Q的影子,那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就完了!鲁迅先生深深的看到了存在于中华民族的这一不容乐观的弱点。他写下《阿Q正传》是要告诉世人,这种为摆脱绝望的生存环境而作出的精神胜利法的选择,只能使人坠入更加绝望的深渊,于是我们绝望的生活环境是永远也不可能摆脱的。
其实不只是鲁迅的那个年代,即使是我们现在也应该以“阿Q”来时时提醒自己,这种过分的自我欺骗的乐观到最后只能使一切不容乐观。
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高中篇11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x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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