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后感600字14篇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
《西游记》是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思所完善的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
该书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僧三人,一路降妖除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所完善的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西游记》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我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救出来。下一个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子。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但是,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西游记》不仅仅只是神话。他还批判的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他也证明了_永远都不可能战胜正义,他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他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是《西游记》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2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吴承恩。其中,这本书讲了一个有惊无险的离奇故事,一位唐朝的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沿途遇到种种劫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九九归一,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书中,大徒弟孙悟空,他机智勇敢,神通广大,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能看清一些妖怪的真面目,后脑勺上还有三根救命毫毛,只要拔下一根,便可以变成自己想要的东西。二徒弟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虽然他好吃懒做,还鼓在一个大肚皮露在外面,背上背着个大耙子,整天称自己是天蓬元帅,但是,遇到师父不见时,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去救师父。三徒弟是沙僧,他老实厚道,行李他全背着,就算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也没抱怨过。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一个女子,被孙悟空认了出来,最后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第二次变成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认了出来;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找老奶奶和女儿,孙悟空为不让妖精逃走,叫出了山神和土地神,把妖怪团团围住,最后变成了一堆骨头。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书我也是看了很多遍,很喜欢孙悟空,在师傅遇难时,保护着师父,不让师父受到一点儿伤害。以后,我也要向它学习,勇敢的面对生活,不畏一切困难,还要为他人着想。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3
如果让我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橱中找一本我的最爱,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昆虫记》。
最早了解《昆虫记》是在我六岁那年,每晚都要听妈妈读几页,那个时候我捉蚂蚁,用细绳拴住蚂蚱的一条腿,把知了装在瓶子里,干这些事的时候总是充满乐趣。当我发现居然有一本书专门描写这些形态各异的小东西的时候,更是激起我对这些小虫子极大的好奇心。
昆虫是大自然中非常庞大的一个家族,它们对于我们太常见了,似乎没有任何稀奇,但是这本书却告诉了我们太多被我们忽略的知识,比如:蝉为什麽要大声唱歌?萤火虫尾巴上为什么有一盏小灯?蟋蟀的家是什么样?蜘蛛网为什么不是杂乱无章而是非常规则的几何形?还有,你知道吗?蝎子居然是“胆小鬼”!粪金龟(俗称屎壳郎)滚来滚去的粪球居然是给宝宝准备的食物!而且还非常详细地描述了这个粪球是如何制作的并且为什么会那么圆……这些简直太有趣了!
于是,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虫子们。有天晚上,我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一只蛾子不识时务地在我眼前飞来飞去,我一巴掌捂下去,不小心弄断了它的一条腿,它只能呼扇着翅膀原地转圈,忽然我发现它屁股后面出现了一颗小白点,不像它的“便便”,那颗白点掉下来后又出来一颗,好像是粘住了——下不来,我就用牙签帮它拨下来,然后又出来一颗,于是我一颗一颗帮它“接生”,至少有十几颗,我认为那是它的卵,可是后来那些卵在书本的挪动中找不到了,它们变成小蛾子了吗?
《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乐园的大门,那些生动的文字引领我走进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它让我学会了观察——用探索的眼睛,不仅仅是昆虫,还有大自然。所以,我爱《昆虫记》!我爱昆虫!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4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最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我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能够理解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能够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我,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此刻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应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5
在暑假,我阅读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的成名之作——《羊脂球》。羊脂球是一个妓女的名字。在一次逃亡中,她与上流社会的人结伴同行。路上找不到旅店,大家都饥肠辘辘。这时羊脂球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一篮丰盛的食物。原先认为她卑贱而不与她交谈的人都禁不起事物的诱惑,说了许多动听的话,从她那儿得到了食物,大家争先恐后,一篮食物很快就被消灭完了。后来找到了旅店,大家在那儿留宿,要再次起程时,被敌人的军官截住,扣留在旅店中,要羊脂球“陪”他一晚,才肯放行。虽然羊脂球再卑贱的职业中声存,但她十分爱国,坚决不肯。可是不准通行怎么办?她的“朋友”为了自己的利益,尽力劝服她去做。在朋友们的开导下,羊脂球去了。后来,朋友们催她快一点,他们要起程了。羊脂球狼狈不堪地上了马车,所有的人都嫌弃地躲得远远的。路上,其他人都吃着准备好的食物,只有羊脂球走得匆忙来不及准备。那些曾经受过羊脂球恩惠的人都无视她的存在,她的饥饿。羊脂球哭泣着。
我合上书,义愤填膺。羊脂球——一个被命运戏弄,被人情出卖的可怜人;那些“自视清高”的冷面人——外表风度翩翩,言吐不凡,却不懂得珍惜他人的情。羊脂球遇上他们,如同人遇上了“温柔”的魔鬼!羊脂球虽然不是很完美,但她拥有一个人所拥有的情,她为了情,“牺牲”了自己,却赢得了“朋友”的“尊重”。
书中还有一个细节让我十分气愤——为了让羊脂球答应敌人军官的请求,那些“朋友”设计了一个阴谋,而随行的两名修女竟也参加了。“修女”在世人眼中是纯洁,善良,情的代言人,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天使也有变成魔鬼的时候。
人与魔鬼的差距就在于人有情。情是人与生俱来的。有情的人血液是沸腾的‘无情的“人”如同行尸走肉’建立起的“感情”也是纸糊的灯笼——一戳就破。
经过这次“512”事件,我发现社会中情没有绝种,四面八方的请用项同一个地方,让人们感受到情的温暖,情的力量,并因此,这些情更坚,更真,更美,让“人情比纸还薄”成为谣言,让情经得起考验。
请不能成为“不可再生资源”,要让它延绵下去。让我们用自己的诚心去浇灌那颗正在发芽的情的种子,去开拓情的天空!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6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
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白粉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7
我读了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这部名着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第一次看时,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很会打架,会变许多样子;唐僧很无能;猪八戒像一只懒“虫”;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第二次看,我就觉得孙悟空很可爱;唐僧非常的傻;猪八戒是一只傻呆呆的东西;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吧。而这一次看时,觉得孙悟空非常的机灵,且也非常的忠心(特别是对唐僧);唐僧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在《西游记》中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
所以大家要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能放弃,一点要勇敢的走下去,最后的胜利永远属于勇敢的人!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8
见利忘义的富人、爱国的羊脂球、残暴的普鲁士军官……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把我引进了《羊脂球》这本书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大文豪——居伊·德·莫迫桑,他被称为“短篇小说巨匠”,一生写的短篇小说多达300多篇,《羊脂球》则是他的代表作,而他多数的小说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羊脂球》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在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占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的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之心断然拒绝,可是和她同车的有身份、有钱的富人乘客为了各自的私利,逼她为了大家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做了让步。可当第二天一早上马车出发时,哪些昨天还苦苦哀求她的哪些有身份、有钱的富人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都疏远她,不在与她讲话,好像从不认识她一般。“羊脂球”觉得自己被这些混账东西的轻视给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她,之后又把她当做一件肮脏的废物给扔掉。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感慨地想:当时法国这样黑暗、这样腐败,我们中国又何常不是如此呢?当年清政府一意求和,只顾自己花天酒地的吃喝玩乐,整天沉浸在享乐之中,他们不仅这样,还不断地剥削老百姓,加重老百姓的负担,把中国搞得昏天暗地,最后八国联军打来,却第一个逃命……不过,我们中国现在已经足够强大,能对抗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们现在中国虽然仍是问题缠身,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问题一定会被我们这些新一代的栋梁给解决,听我这么一说,同学们肯定会发奋学习了吧。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这种游手好闲、坐吃山空的人都在这样想:反正一个两个无所谓,难不成国家会因此而毁灭?我想对这种人说的是:“是的,没错,国家就会因此而毁灭,你们可千万别这么想,如果全国人民都这样想了,那国家还了得?难道你们还想重演一遍清朝的悲剧吗?”
《羊脂球》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富人们的自私,穷人们的自卑以及社会的黑暗。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9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0
简爱,简单的爱,扩张开你的名字便是如此可爱的呢音。人如其名,你一直在用心去简单的爱着别人,也同时渴望着这简单的爱。就好像一朵盛开在深谷里的花朵,坚强的绽放光彩,也极其向往着阳光。
我还记得童年时的你是这般可怜,被姑母姐姐欺负,关小黑屋子,吃剩菜剩饭,幼小的你苦苦承受着寄人篱下的痛苦,终于有一天解放了,也只是走向了另一个地狱。学堂里的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好友,在你谨慎小心的维护着这份友谊时,她却像阴湿处的小花一般,迅速的凋零死去。可怜如你,又是一个寒冬。
也许是上帝可怜你,长大后的你终于找到了你的阳光——罗伯特先生,在特恩费罗庄园里的你拥有了你从小到大都没遇见的幸福,可天不遂人愿,一系列感情的挫败让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做错了事急急的逃开,然后没有目的的流浪。亦如童年的你一般。而当你重回庄园时,你学会了释然,你选择了幸福,你一直渴望的阳光。
我想你还是当年那个纯真的孩子,你那纯粹的灵魂,放在阳光下也看不出一丝的杂质的灵魂,不屈又悲伤。你一路跌跌撞撞的成长,穿过了荆棘,穿过了黑暗,纵是遍体鳞伤,也绝不会地下你那高傲的头颅。深谷里的你是娇嫩的,柔弱的,也是高傲的,美丽的。你在一片死灰里惊艳的绽放,又顽强地挺过了无数的寒冬。
我想像她这般的孩子是舍不得让她承受太多痛苦的,可就是因为苦难,才让她真正拥有了永久的幸福。深冬的暖阳轻柔地照射在冻僵的花瓣上,花朵开始苏醒,开始重生。
不知为什么,想到你我便极容易那位名字如同高原上湖泊一般的诗人——-海子,他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爱啊简爱,我想你也是这般对幸福充满了无限的想象,追求生命的意义。
简爱啊简爱,让我们一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1
读了莫泊桑的《羊脂球》,不禁让我感慨万分。可以说,这是一部最让我感伤的小说了。它给我的感触太深太深了,就连托尔斯泰的《复活》也不及。
羊脂球是可悲的。她值得我们去同情。作为一个妓女,羊脂球倍受别人的蔑视。尽管这样,她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在逃亡的路上,她把自己的食物同那些看不起她,蔑视她的人分享。她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弱女子。在普法战争之际,为了国家她同法国士兵打斗;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她勇敢地拒绝了德国军官的无理要求。尽管她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妓女,可她仍有一颗强烈的爱国心。而那些风度翩翩、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视国家利益。他们连一颗最起码的爱国心都没有。为了能让自己逃出困境,他们以假仁假义取得羊脂球的信任,进而说服羊脂球答应德国军官的要求。当羊脂球执意不从时,他们则辱骂羊脂球,甚至想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他们认为这本来就是羊脂球的工作,她没有理由拒绝。他们骂她”贱货“。但这一切都没有改变羊脂球得决心。最后,他们花言巧语,说”羊脂球答应德国军官的要求,这是崇高的精神,是自我献身精神。如果她去了,他们会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他们不会嫌她肮脏“。他们还列举了一些有名的女子。无奈之际,羊脂球只好答应。他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当晚庆祝。他们只知道自己的欢乐,而没有人能想到羊脂球在德国军官那里是怎样地倍受蹂躏!?他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当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承诺,对羊脂球是那么地冷淡。他们甚至连正眼瞧也没瞧她,无视她的存在。那些资产阶级甚至还说幸好自己没和羊脂球坐在一起。他们只顾吃自己的东西,没有分给羊脂球半点。羊脂球想起自己那一篮篮的东西被这些丑陋的家伙吃光,她愤怒到了极点。她强忍着泪水,但最终泪水还是落下来了。在漆黑的夜里,羊脂球一个人默默地哭泣。
这是人性的悲哀!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和人之间只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他们只痛心他们的钱财。华丽的衣裳也只能遮盖他们的外表。他们的丑陋是任何东西都遮盖不了的!这些道貌岸然的资本家为了自身的利益,不但连最起码的爱国心都没有,而且在人格和礼仪上也相形见绌。
回想当今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农民的社会地位还是很低。他们倍受富人的气。所谓的”平等“根本就没有实现,只是有所改善罢了。当今的社会太不平等。富家子弟和官家子弟,他们只要一句话,从不读书的他们也能上好大学,而农家子弟却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这个社会太现实了。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农村家庭为了培养一个大学生,他们需要付出多少啊?是啊!如今这个社会唯一平等一点的要数高考了!这难道就是社会吗?我该如何面对这个社会呢?我该如何融入这样的一个社会呢?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2
世间万物皆平凡,而在这平凡世界里又有着许多平凡亦或不平凡的人或事构成。他们犹如这宇宙中最渺小的尘埃,脆弱而又微不足道。在寒假中我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它向我们阐释了这平凡世界中平凡而又顽强的人的存在。
此书以孙少平、孙少安两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描写了六十年代的生活景象。孙少平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农村人,是一个刻苦用功的莘莘学子,是一个内心有些自卑却又用知识打破常规奋发向上的,有着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
仔细想想,孙少安身上似乎也有一些少平的影子,他十三岁撑起遥遥欲坠的家,用他并不强壮的臂膀撑起家里的一片天。他没有旧社会的顽固思想,虽然没有多大的知识,却用的他勤劳智慧,踏实能干,不屈于所谓的革命而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再想想看,全文是否又穿插了一种苦难中的磨砾?上天像一个精明的商人,给你一分勤劳与智慧,就搭配给你几倍的苦难。
孙少平从在县立高中的自卑与不安的少年,到后来的煤矿工人,他的那份钢铁般的意志力。来源于他对世界的认知和他的苦难经历。他若不是儿时苦难,又怎会刻苦努力奋发读书。他若不是家中几经变故,又怎会波折不断,奋力拼搏。苦难呐,你就是人生的一本进取书!
一首歌中这样唱道:“我曾经跨过山和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道出了平凡世界里亦或不平凡的真谛。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3
在快乐的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原着版《西游记》。这本书与普通的西游记大不相同,书中有大量文言文,如果语文差一些还真难看懂哩!可是,虽然有文言文,读起来却饶有兴趣,妙趣横生,使我百看不厌。
话说公元前汉武帝年间,美猴王在花果山出世,号称“齐天大圣”在那里称王称霸,喜得金箍棒之后造反天庭,大闹天宫,却被如来佛祖镇于五行山之下,苦苦等待了五百个春秋岁月,在唐太宗贞观年间,被取经人唐三藏法师释放,并收为徒弟,还取了一个诨名叫行者。于是,孙悟空跟着唐僧和后来被收的几个师弟一路上向西天进发取经。孙行者不负重望,一路降妖除魔,保护唐僧。最终,唐僧靠孙行者的神通广大,猪八戒的凶狠无比,沙和尚的誓死保护和白龙马的日行千里而个个修成正果,肉身成佛。
在《西游记》的人物中,你们猜猜我最喜欢哪位英雄豪杰呢?大家一定猜到我最喜欢谁了,yes!百分之百是悟空孙行者!因为他有七十二套变化之术和一根变化万千的如意金箍棒,但更重要的孙悟空有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他不但本领高超,最重要的还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你说我能不喜欢孙行者吗?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有时在学习上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所以我也要把每件事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不也是一种成功吗!
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4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解放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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